明年免稅額、標扣、薪所扣除額調高 後年報稅適用

財政部今天在行政院會進行「所得稅制優化惠民措施」報告,會後在記者會上宣佈惠民免稅額調高措施。記者劉宛琳/攝影

財政部今天在行政院會陳報「所得稅制優化惠民措施」報告,113年度每人免稅額由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預估增加民衆可支配所得175億元。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所稅時可以適用。

針對持續實施惠民措施,財政部表示,一,將調高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爲20.2萬元;二,調高113年度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三,提高伙食費免稅金額。

財政部表示,財政部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公告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爲20.2萬元,較111年度增加6000元,預估受益戶數約235萬戶,較上一年度增加9萬戶,明年5月申報112年度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在調高113年度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部分,財政部表示, 由於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5.50%已達綜所稅免稅額、相關扣除額及課稅級距應調整標準3%,因此113年度每人免稅額由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與調高課稅級距金額,預估增加民衆可支配所得175億元。

提高伙食費免稅金額部分,財政部指出,爲適度反映物價變動情形,近期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查覈準則第88條,將伙食費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額度,由每人每月2400元調增爲3000元,並自112年1月1日適用,以減輕員工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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