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以極權人治之心 度民主法治之腹
▲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針對王炳忠遭檢調搜索調查一事發表評論,表示大陸對此嚴正譴責,引發兩岸熱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提供)
文/樂克凜
新黨王炳忠等人疑因涉入周泓旭共諜案,而被檢調單位持搜索票搜查並出示拘票將其帶回偵訊。當事人與新黨立即不斷高呼的「政治迫害」與「綠色恐怖」,隨着檢調單位與法界人士的說明,已讓其充滿情緒化與企圖政治化的言語,不再被社會輿論所接受。
在此同時,中國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對此一「新黨青年軍事件」的評論,卻更讓人覺得自相矛盾、啼笑皆非。
安峰山稱:「衆所周知,新黨始終堅持一箇中國原則,堅決反對臺獨,主張兩岸和平統一,積極維護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一段時間以來,臺灣當局對臺獨分裂分子袒護和縱容,並採取各種手段對主張兩岸和平統一的力量和人士肆意打壓和迫害,大陸對此予以嚴正譴責,並密切關注有關事態發展。」
首先,儘管新黨的理念與主張,總能與中國當局完全「心靈契合」,甚至值得其再三重述──這真的非常難得。但其實不用國臺辦的重複與提醒,大家都知道新黨的主張是什麼,也因此造就了其多次選舉後的現狀與結果。
事情的本質從不在於政治主張或信仰的差異,民主法治國家也從來不會因政治主張與意識型態的不同而對人民動用司法程序──雖然,中國對此可能很難理解,所謂的「民主」、「自由」、「人權」,甚至「國家」的概念與意涵究竟是什麼。
因此,所謂的臺灣對「臺獨分子袒護和縱容」,並「肆意打壓和迫害統派人士」的指控,顯得既莫名又可笑。我們不會因政治主張而處罰或區別對待人民──半個世紀前威權時代的臺灣可能是如此,而現在進行式的中國則依舊是如此──臺灣人民可以表達任何多元的信仰與訴求,但不該妨礙別人同樣表達意見的權利,更不應該使用暴力或非法的手段來進行。
此標準與原則下,臺灣的相應處置與作爲都是經得起時間與社會的檢驗,誠如,臺灣社會也總是用同樣的標準與原則,在看待着同心會與統促黨等「統派」團體的種種作爲。
「任何人在大陸都要遵守大陸的法律規定和社會的公共秩序。」同一個國臺辦言人,在三個月以前針對「李明哲事件」的評論是如此,其更進一步表示「任何利用此案進行政治操作、影響或詆譭、攻擊中國政治和法律制度都是徒勞的」──雖然李明哲案完全無法與王炳忠等的事件類比。
但同樣的話,或許我們還是可以原封不動地還給國臺辦:其明顯有「雙重標準」的「譴責」與「關注」,不僅是種粗糙的政治操作、毫不尊重臺灣的主權與法治,更顯然是對民主與法治國家內涵的錯誤理解。莫以極權人治之心,度民主法治之腹。
●作者樂克凜,臺北人、八年級生、碩士生。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