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廠員工:各位同事們,勸大家一定不要接受N+1。我2N到手

一位來自某大廠同事圈的網友發帖:“各位同事們,勸大家一定不要接受N+1。只要你沒有違紀並且拿到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那麼就等於2N到手。我已拿到。”

大廠裁員,一般給出的賠償條件是N+1,個別比較好的是N+3,2N很少,大喇叭幾乎沒有聽到過。其實在實際操作中,N+1很多員工就能接受,這並不是不想要2N,而是現實中有諸多限制和考慮。

首先,員工提出2N,公司幾乎不會同意,如果你要死磕到底,那就要看你花費的精力和金錢是否值得你這樣做。大喇叭身邊一位朋友,從提出2N公司不同意到仲裁、一審、二審、強制執行,整個流程下來一年半過去了。太牽扯精力了,而他的2N僅僅比N+1多了17000元而已,爲此他請假去處理這事損失的錢都有兩萬多了。所以綜合對比,大喇叭認爲是有些不划算的。

其次,大廠入職背調中會查看你是否有仲裁記錄。如果查到你名下有勞動糾紛記錄,那基本上是很難入職別家大廠了,這對自己的職業生涯是一個很大的打擊,除非你準備以後創業或者改行。雖然大喇叭也認爲這有些不公平,但現實職場中就是這麼殘酷。

最後,想拿到2N是有限制條件的。如果不是員工出現重大工作過錯,公司在合同期內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時你可以主張2N。以下幾種情況不是2N:

1、勞動合同已到期,公司提出不續簽,那麼賠償就是N或者N+1。

2、公司裁員比例較高,人員較多,並且在相關單位進行了備案,那麼一般也是N或者N+1。

3、如果在公司工作年限短,比如工作了大半年,那麼N+1和2N是一樣的,都是兩個月(N=1,N+1=2、2N=2);工作不到半年,2N的賠償金額比N+1還少(N=0.5,2N=1、N+1=1.5)。

所以,如果在公司工作時間長,2n和n+1計算出來的差額很大,那麼可以去爭取2n,但肯定費時費力,心理要提前有個準備。

最後,列舉一個大廠網友的經歷吧。座標上海,歷時半年,經歷了仲裁和一審,最後如願拿到2N。

2023年11月10日:被公司HR約談,被裁。

2023年11月16日:提請勞動仲裁。

2023年11月23日:勞動仲裁開庭。

2023年12月8日:收到勞動仲裁判決書,除了加班費因證據不足沒有支持外,其餘主張全部支持。

2023年12月12日:公司不服仲裁判決,上訴到法院一審。

2024年3月15日:法院一審開庭,庭審前組織了雙方調解。調解不成,正式審理,當場沒有宣判。

2024年4月5日:法院再次組織調解,這次公司不知怎麼了突然表示願意按照仲裁裁決書賠償,雙方簽訂調解書。

2024年4月10日:經濟補償金到賬。自此,歷經五個月整,2N+年假18萬多到賬。

作者:大喇叭。編輯:思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