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明年2月12日庭審! 馬來西亞前首相涉貪4200萬令吉
▲ 馬來西亞法院10日裁決,納吉預定明年2月12日接受審判。(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因國家投資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貪腐醜聞,被控涉及4200萬令吉(約新臺幣3.3億元)等3項洗錢罪名。馬來西亞法院10日裁決,納吉預定明年2月12日接受審判。法官納茲蘭(Mohamad Nazlan Mohamad Ghazali)在審前聆訊中表示,檢方在明年3月29日前都能對案件提出事證。
首相馬哈迪(Mahathir Mohamad)5月當選後下令打擊貪腐,重新對納吉的「一馬發展公司」醜聞展開調查,也禁止納吉和他的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出境。警方上門搜出總值超過11億令吉(約新臺幣83億)的財物,其中包括大批外幣、2200個戒指、1400條黃金和鑽石項鍊、14個皇冠,以及272個愛馬仕柏金包。
▼ 納吉被控涉及4200萬令吉等3項洗錢罪名。(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納吉於2009年以「拚經濟」爲由成立「一馬發展公司」,但涉嫌將旗下單位SRC國際(SRC International)的4200萬令吉款項轉入個人戶頭,在國外購置豪宅、私人飛機等奢侈品。根據控狀,納吉透過非法活動,於2014年12月26日經由吉隆坡一間銀行的即時電子轉帳與結算系統(RENTAS)接受2700萬令吉與500萬令吉;2015年2月10日再次收受1000萬令吉。
美國司法部表示,這些金額只是該公司遭到侵吞45億美元的一小部分。此外,納吉夫婦先前被警方查出在海外藏匿1000億令吉(約新臺幣7542億元)。納吉7月3日遭到逮捕,不過他否認所有指控,也已獲准保釋。納吉若被判有罪,恐面臨2至20年徒刑,成爲首位入獄的卸任首相。
▼ 納吉於2009年以「拚經濟」爲由成立「一馬發展公司」,但涉嫌將旗下單位的款項轉入個人戶頭,在國外購置奢侈品。(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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