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不耐久候駕車碾女友 判刑6年

劉姓男子(左)去年8月16日凌晨開車撞傷葉姓女友。記者林保光/翻攝

判決指出,案發當天,葉女原本請劉男在高雄車站附近的麥當勞載她,劉男到附近未見葉女蹤影,也不接電話,等到葉女上車,雙方大吵。

劉男停等紅燈時,不滿葉女直接開車門下車,竟加速倒車撞倒對方,再加足馬力從葉女身上輾過,造成葉女左胸多處肋骨骨折合併血氣胸、頭部外傷並顏面撕裂傷、左眼眶骨骨折、第一胸椎橫突骨折等重傷害。

案發後劉男自首,辯稱並非要撞死女友,是油門故障暴衝所致,檢方根據監視器發現,劉男倒車撞倒葉女前,曾特意調整車行方向,且撞倒葉女第一時間未停車,反而朝葉女輾壓,因此起訴劉男。

法院考量劉男自首且有悔意,也願與被害人和解,依殺人未遂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