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稱代操期貨、選擇權 2552人吸金43億元遭起訴
51歲黃姓男子經營期貨經理事業,宣稱可代操臺股期貨、臺指選擇權每個月保本獲利最少5%,2018年4月至2024年9月被逮爲止,有2552人加入,金額高達43億928萬餘元。桃園地檢署也查出,他用吸後金補前金補足分潤,其餘供自己安購買房、車及奢侈品等花用。檢方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檢方提供)
51歲黃姓男子經營期貨經理事業,宣稱可代操臺股期貨、臺指選擇權每個月保本獲利最少5%,2018年4月至2024年9月被逮爲止,有2552人加入,金額高達43億928萬餘元。桃園地檢署也查出,他用吸後金補前金補足分潤,其餘供自己安購買房、車及奢侈品等花用。檢方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起訴。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範玟茵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黃男等9人共組吸金集團案件,認爲黃男等人違反《期貨交易法》、《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黃男具有投資之經驗,竟以違法代操期貨方式爲名義吸取資金,另聘僱多名業務人員對外招攬投資人,甚至建置網站持續擴大規模,所吸收之資金已達 43 億餘元,投資者亦有2552名,且其所吸收之款項大部分用以購買不動產、豪車、名牌精品等奢侈花用等情,建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2000萬元以上罰金,其餘被告等 8人分別量處有期徒刑6至10年,併科罰金600萬元至2000 萬元不等,並聲請沒收
犯罪所得8億餘元,以儆效尤。
檢方指出,黃男2018年4月起,成立「盛隆交流羣」LINE羣組,以代操臺股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並保證獲利、介紹分紅等方式招攬民衆吸取資金。也因「生意」太好,另以高額業績獎金吸收部分投資人。包含駱男等7人加入經營階層共同營運,2023年11 月間,架設「盛隆交流網」投資平臺交流網站擴大招攬,並以「吸後金補前金」方式支付投資人分潤。嗣經檢調辦案團隊詳細蒐證及分析金流後,去年陸續拘提、搜索黃男等等人,查扣現金8680萬餘元、建物3筆、土地2筆、保時捷跑車1輛、LV、DIOR 等名牌包、勞力士等名牌手錶數十支、香奈兒等名牌首飾等物,並向法院聲請羈押黃男、王男等人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