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刀攻擊消防員 4罪起訴

新北市中和區某出租民宅上月發生火災,滅火後賴姓房客與孫姓消防員口角,涉嫌持摺疊刀、麪包刀追趕,飆罵髒話,造成孫男跌倒受傷。

新北地檢署認爲他僅因細故持刀攻擊警消人員,依侮辱公務員、持兇器對公務員強暴脅迫、傷害及恐嚇四罪起訴。

新北市消防局上月六日清晨六時許獲報,中和區泰和街一處出租民宅發生火警,冒出濃煙,派員前往灌救。

消防人員撲滅火勢後,由四十歲孫姓消防員抄錄住戶個人資料及聯絡電話,五十一歲賴男認爲孫男口氣不佳,雙方爆發口角。

檢警調查,賴男當下情緒失控,先持隨身攜帶的摺疊刀朝孫姓消防員逼近,並當街公然以三字經辱罵;之後餘怒未消,又轉身返回家中拿出長型麪包刀,往孫員方向揮舞,並飆髒話不斷逼近。

兩人相當接近時,賴男真的揮刀朝孫員左側身體砍去,孫員及時閃避,但在退逃、抵擋過程中跌倒,造成肢體多處挫傷,所幸無大礙。一旁員警見狀,立刻衝上前去將賴男壓制逮捕,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

賴男只承認罵髒話,並持刀朝孫姓消防員接近,但否認有辱罵其他髒話和持刀朝對方揮舞、砍擊;檢察官調閱現場的監視畫面,認定賴男因不滿孫員對談態度,持刀辱罵、攻擊依法執勤的公務員,但並未朝對方頭、頸部等要害攻擊,且僅揮砍一刀便因旁人阻擋未繼續逞兇,未依殺人未遂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