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告八八會館郭哲敏涉教唆擄人勒贖 檢方查扣案手機已銷毀不起訴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洗錢217億元,去年11月與親信張旭升被起訴並羈押禁見3個月。曾遭張旭升強押的男子吳睿愷指控,他於2021年遭張旭升強押上車,載至彰化某鐵皮屋內施暴勒索,吳認爲全案是由郭教唆張犯案,提告郭涉嫌教唆擄人勒贖、妨害自由及傷害罪。臺北地檢署今偵結,因扣案手機已銷燬,僅有吳的單一指述,罪嫌不足,郭哲敏獲不起訴處分。
事件源於,吳睿愷稱,2021年9月28日晚間,他在新北市三重區看到「阿賢」跟另一名男子說要跟他聊聊,當下他拒絕,但兩人就把他拉上一輛黑色汽車、用口罩遮住他的眼睛,直到抵達某個倉庫後,對方纔把口罩拿下。
吳睿愷稱,當時他認出張旭升,張早先與他的香港朋友曾有生意往來,應該是生意出了問題,張旭升當時都在問他生意相關問題,過程中若對方不滿意他的回答,就持電擊棒、手電筒棍及剪刀打他,直到警方攻堅才獲救。
吳睿愷指控,全案是由郭哲敏教唆張旭升所爲,提告郭涉嫌教唆擄人勒贖、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吳睿愷稱,全案主嫌看似是張旭升,且張疑似有兩支手機,一支與本案無關、一支已經重置。
郭哲敏於偵訊時堅辭否認犯行並辯稱,他完全沒有指示也不知道張旭升有做此事,他是經朋友致電通知他,張旭升在三重分局後才得知,自己與吳睿愷無冤無仇。
檢察官向新北地檢署調閱該手機,新北地檢贓物庫表示,扣案手機已下架銷燬、無法出借。北檢無法自該案扣案手機查得吳指訴涉有教唆擄人勒贖等犯行,案件僅有吳的單一指訴,因罪嫌不足,郭哲敏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