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過好年!中市警「白單改紅單案」追加起訴15警 已31人涉案

臺中地檢署偵辦臺中市警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員警白單改紅單案,第二波偵結追加起訴15人。(資料照片)

臺中地檢署偵辦臺中市警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員警白單改紅單案,第二波偵結追加起訴15人,全案兩波依貪污罪共起訴31人,檢方調查也發現除白單改列罰款較低額度的紅單外,還有的是逕行銷單;其中太平前偵查隊長金桂明之前被依貪污等罪遭羈押,起訴後將由臺中地院裁定是否延押。

臺中地檢署偵辦員警取締交通違規圖利案件第二波偵結,繼第一波起訴李科甲等18人後,其中李以10萬元交保,第二波將金桂明等15人追加起訴,全案合計起訴31人(其中2名被告重複)。

起訴書指出,金桂明等明知員警取締違規停車時,若駕駛人不在場時,執行人員應視違規事實,於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逕舉單 (俗稱白單)上填寫違規車號、時間、地點及違規條款等資料,卻將違規逕舉「白單」,改開成罰款較低的當場舉發「紅單」,再交由當時任警友會的派出所巡佐李科甲代爲繳納。

起訴書也指出,19名車主或實際駕駛人,或爲警友會之成員、親友,或與金、李關係友好,或爲警界同仁,於收到白單後即請託金、李倆人處理,倆人皆囿於人情關說請託,指示基層員警將已開立白單違法「改單」或「銷單」。

另查出有1名沈姓員警因先前開立32張白單,逾2個月內舉發規定,爲避免遭懲處,竟另覓32輛違規車輛充作原開立之32張白單違規車輛轉開紅單,使原開立白單車號車主或駕駛人免罰。

檢方今偵結起訴,其中金、李等人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等罪嫌起訴,檢方也以金等人全數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且該案源自舊社會關說思維、積非成是不當觀念造成,也建請法院或減刑或緩刑,以啓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