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驚奇男子買房7年才發現地下室,原房主竟還在居住法院怎麼說

江蘇南京,夫妻倆花了200多萬買了一套底樓的二手房,入住7年後才發現這房子居然還有一間地下室,而且原房主整天呆在裡面研究他的機械工藝,夫妻倆認爲這地下室應該屬於自己,就要求原房主搬離,遭拒後兩人把原房主告上了法庭,法院怎麼判?張某夫婦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新買的房子怎麼老是聽到一些聲音,最近也沒聽說有人在裝修,於是妻子便問丈夫說:“你去物業問問,最近是不是有人裝修,爲什麼這房子感覺一直在響,”丈夫也感覺到了,只能去找到物業詢問具體原因。當丈夫找到物業之後,物業很堅定的告訴他,最近沒有人裝修,並且也沒有新人搬過來,這時丈夫就不樂意了,隨即大聲說道:“我買這個房子都七年了,這七年來響聲斷斷續續,從來沒有停止過,你們今天必須給我一個說法。”原來在七年前,張某夫婦花了200萬買下了秦淮區的一套二手房,據房東所說,這套房子在一樓,採光也不錯,張某夫婦纔想着買這套房子,在籤合同的時候張某夫婦也反覆觀看過合同,確認無誤之後纔開始籤的。如今已經搬進來七年了,剛開始還好一點,後面越來感覺有聲音,並且張某夫婦也不止一次找過物業了,得到的答案都是如此,沒有人裝修,這就不禁讓張某夫婦疑惑。到底是什麼聲音呢?張某夫婦一直在想,直到聲音越來越大,後來直接在屋子裡都能聽到振動,這就不得不讓張某夫婦開始重視。後來經過房東和張某夫婦的尋找,終於發現,原來這座房子還有一個地下室,這就讓張某夫婦更震驚了!妻子指着地下室問丈夫:“怎麼還會有地下室,我們籤合同的時候沒人說啊!”丈夫此時也震驚了,連忙將七年前的合同翻出來查看,發現確實沒有關於地下室的條例。於是張某夫婦一氣之下就將房東趙某喊來,詢問起關於地下室的事情,誰知,房東卻一臉不以爲然的說道:“我現在退休了,沒什麼別的愛好,就喜歡做一些金屬切割,沒辦法,聲音大了一點,吵到你們了。”張某夫婦一聽,意思是這七年來房東一直在這裡待着,那還得了?並且她們聽到的噪音都是房東在做金屬切割發出的聲音,張某夫婦生氣極了,自己買了這個房子,那這個房子的使用權都在自己手裡,憑什麼要讓一個外人一直待在這裡算怎麼回事。隨後張某夫婦便要求房東將地下室還給自己,他們便說:“既然房子我們買了,那這地下室在房子的產權之內,所以這地下室也得是我們的。”趙某一聽堅決不樂意了,隨後回覆道:“那不行!合同裡又沒有提地下室的事,我只賣給你們房子,沒說把地下室也給你們啊!”眼看着雙方協商無果,只能一紙狀求將趙某告上了法庭,說他存在欺詐行爲,要求趙某將地下室還給他們。在這個案情上,法院認爲,原本地下室是屬於公共設施,但是小區內的所有業主都同意使用地下室,那地下室就是房屋產權的一部分,雖然被趙某分割開,但是它的始終是作爲房屋的附屬設施存在,既然房屋被出售,那地下室也應該一併還給張某夫婦,趙某不應該再去使用。雖然隨後將地下室判給了張某夫婦,不過這個案件也讓我們看到,房租產權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籤一些具有法律效應的合同時,一定要了解好房屋的狀態,做好明確約定,纔能有效避免房租糾紛。主要信源:(荔枝網2023-01-13——《賣家隱瞞地下室出售 7年後買家起訴要回》)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