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強調0206善款均用於災民 未獨厚特定產業

南市政府強調,0206善款均用於災民,未獨厚特定產業。(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近日因花蓮縣政府0206地震災害捐款管理監督委員會決議暫匡列善款補助石材觀光業者之房屋稅與紓困融資貸款利息,引發社會大衆關心臺南市0206地震,是否亦以善款補貼產業利息,臺南市政府23日強調,臺南市並未針對產業提供紓困利息補助,僅針對受災戶財物損失提供補助與慰助。

臺南市政府說明,永康維冠大樓新化京城銀行大樓倒塌或拆除時,封鎖線內店家災害緊急搶救而造成屋損及商業損失,系屬受災戶,故核給每戶10萬元慰問金,補助計57個商家新臺幣570萬元。

另針對商家營業損失,經市府詳細調查影響之商家範圍後,補助民有生產市場山上購物中心攤商、維冠與新化京城銀行周邊店家,每商家核予1個月2萬5000元,補助2個月,共計79家的營業損失補助新臺幣395萬元。另針對永康區維冠大樓周邊商家,因維冠大樓倒塌,爲救災所需緊急拆除其建物致無時間取出屋內財物,則比照3棟倒塌大樓之受災民衆核發財物損失補助每戶30萬元整。

臺南市政府表示,0206震災善款來自各界愛心,市府誠惶誠恐、謹慎把關,均以協助受災民衆生活或災害損失補助等公益性質爲使用目的,截至107年2月28日止累計善款收入43億690萬9132元,支出計23億2634萬3791元,於對人的慰助上,包含民衆死亡、受傷慰助、醫療協助與生活支持,支出新臺幣6億3450萬8554元;於對物的補助上,則包含房舍的修復重建、汽機車毀損補助、震災後危險建物補助等,支出16億9183萬5237元。相關收支均每月公告於市府網站,供民衆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