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員提自治條例草案擬放寬騎樓停車 公聽會意見分歧

臺南市議會26日舉行《臺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吸引上百名里鄰長、各利害團體代表參與、發言。(洪榮志攝)

臺南市議會26日舉行《臺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吸引上百名里鄰長、各利害團體代表參與、發言。(洪榮志攝)

臺南市議會26日舉行《臺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吸引上百名里鄰長、各利害團體代表參與、發言。(洪榮志攝)

騎樓停車常被檢舉,引發私人財產權及公共利益的爭議。臺南市多位議員日前提案制定《臺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比照高雄放寬騎樓停車,希望解決相關爭議。不過,市議會26日舉行公聽會時,與會人士卻大吐苦水、意見分歧,身障團體要求確保安全通行;部分里鄰長進一步要求開放騎樓可以設攤做生意;專家學者建議自治條例上路前應先試辦觀察成效;最後,主席楊中成除要求市府也提出騎樓管理自治條例的版本,也籲請民衆踊躍提供意見。

交通部函文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開放騎樓停車,市議員周嘉韋、林依婷、蔡筱薇、李宗翰、朱正軒、郭鴻儀等6人日前提案制定《臺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獲得12名議員連署,已送請議會審議,預定下個月的定期會排入議程。

自治條例草案規定:臺南市8米以上道路兩側住宅的騎樓,在不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下,車輛停放方式以1排爲限,且不得超出騎樓地範圍及不得有影響交通之虞;且自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起算1.5公尺需保留行人空間;另建築物出入口也應至少保留1.2公尺淨寬的縱向出入空間,供行人、機慢車進出。

由於涉及廣大民衆的權益,市議會今天舉行公聽會時,吸引上百名里鄰長、各利害團體代表參與、發言,現場氣氛熱烈,但意見也頗爲分歧。臺南市無障礙協會常務理事邱麗夙認爲,政府明文規定騎樓爲既屬道路,負有供公衆通行的義務,他們只想安全通行,最好留1.5公尺讓他們走,也不希望騎樓擺攤營業,導致他們需冒生命危險繞行快慢車道。

中西區赤嵌里長陳永菁強調,她尊重身障團體的意見,但也希望互相尊重。騎樓產權屬於屋主,爲何不能停車、不能做生意,卻還要開放讓人使用?如此很不合理。東區東光裡洪姓鄰長也說,路邊停車要收費,但「你使用我的騎樓有沒有付費?」不準屋主在自家騎樓停車不公平,更害他從有車變無車。

多位里鄰長抱怨指出,檢舉魔人到處檢舉騎樓違規停車,導致被開罰的里長經常向他們陳情,不僅在地方引發不少民怨,里長們也深受其害變出氣筒。

臺南市建築師公會副理事長顏士哲建議,臺南市的騎樓從清朝發展至今,縱深3、4公尺不等,如想解決問題應審慎評估,最好先選1、2條道路試辦,效果好再正式上路。義守大學副教授楊東震、成功大學都計系副教授李子璋也都建議先試辦再推廣,但也要獎懲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