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研究生借酒消愁 硬上女性友人 瞎辯:她「主動」跨上來
男研究生借酒消愁,硬上女性友人,瞎辯:她「主動」跨上來。(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宋姓男研究生今年初找女性友人至租屋處喝酒,聽他訴苦,竟趁女方不勝酒力之際起色心,不顧對方不斷說「不要」,強制性侵其得逞,宋男挨告瞎辯是對方「主動示好」並跨坐在他的大腿;法官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宋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宋男在今年1月底,利用女姓友人之信任而願意與其獨處喝酒並聽其訴苦之機會,見女性友人不勝酒力,竟對她起色心,強制性侵得逞,女子趁機掙脫逃進房間,宋男又恃其體格優勢強壓她,不顧其不斷說「不要」並推開他的手,再次性侵得逞;女子事發後到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
宋男於警詢及偵訊時,曾指責女子所述並非實話,虛構女子主動邀約並跨坐其大腿,向其主動示好,有獲得女子同意纔對她有愛撫行爲,稱對方還希望他與女友分手後再找她,兩人最後相擁而睡;事後向女子傳訊「酒醒後如果還能當朋友就保持聯絡」,詭辯是要給女子一段時間回覆兩人是否要在一起。
法官審酌宋男擅自將女子願意在租屋處與其獨處喝酒並聽其訴苦一事,自我解讀成女子應該會同意與其發生性關係,此種單方強勢心理作祟下之自我解讀,因屬性別歧視意識及刻板印象影響下的男性宰制行徑,形同將女性物化地任意支配,作爲男性發泄性慾的工具。
法官認爲宋男身爲高學歷者,對此自應知之甚詳,卻仍爲滿足私慾,不尊重女性對於自我身體之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女子身心受創嚴重,又犯後態度不佳、未與女子和解,法官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宋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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