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邀女友及女兒同居 盜攝如廁出浴片自賞下場曝光
男邀女友及女兒同居,盜攝如廁出浴片自賞下場曝光。(中時資料庫)
新竹1名張姓商人在2019年與一位單親媽媽女友交往,隨後與女友及18歲女兒共住,某但張男卻一時興起,模仿日本A片偷拍系列,偷偷在浴室內裝設針孔,偷拍女友及女兒的洗澡及上廁所畫面,直到去年,女友的女兒向張男借平板電腦,發現存有自己和媽媽的偷拍影片,當下嚇得崩潰告知母親,母女倆最後聯手報警提告,張男事後雖賠償150萬元和解,但仍遭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判拘40日,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記載,張姓男子自民國108年5月至同年6月起至109年2月23日止,與一名單親媽媽交往後,與她的18歲女兒一同居住。但是張男卻心懷不軌,偷偷在2樓廁所天花板通風口,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友和女兒上廁所影片。
女友的女兒於109年2月23日,向張男借用平板電腦時,赫然發現電腦內竟然儲存自己洗澡和上廁所的照片,立刻向媽媽告知,母女倆也嚇得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前往張男住處,扣得筆記型電腦(acer)1臺、手機(iphone)1支、運動型攝影機1臺(包括其內記憶卡)、光碟片1片、電腦硬碟1個、16G之記憶卡1張、iPAD平板電腦1臺。
經警方檢視後,發現還有光碟7片、浴室現場照片共8張、平板電腦內載有女友18歲女兒身體隱私部位影像之翻拍照片1張、攝影機內畫面擷取照片6張。
法官審理後認爲,張男欠缺尊重他人隱私之觀念,更造成他人心理不適,所爲可議,但考量張男始終坦承犯行,並與女友母女達成和解賠償150萬元,深具悔意,母女也同意給予緩刑,因此新竹地院則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拘40日、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