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車衝撞情敵恐怖情人三角戀情殺 嘉檢依殺人未遂起訴黃

新北市31歲黃姓男子與情敵許姓男子爲女友談判破裂,9月7日黃男特地南下嘉義縣,約蔡姓女子、許姓男子到鹿草鄉某宮廟前談判,3人在車內爆發爭執,黃男怒急攻心,趕蔡女、許男下車,開車衝撞許男撞飛重摔在地,還拿球棒敲打許男,蔡女報案,警方到場逮捕黃男,依殺人未遂等罪法辦,嘉檢聲押獲准,上午依殺人未遂起訴黃男。

檢方說,住新北市31歲黃男與蔡女交往一段時間,黃男還送1輛轎車供蔡女代步,黃男發現蔡女似有意與他疏遠,得知女友移情別戀,另交新男友許男,9月7日黃男南下,約蔡女、許男到嘉義縣鹿草鄉某宮廟前談判,3人在車內起爭執,黃男趕蔡女、許男下車。

2人才下車,黃男開車從後方衝撞許男,許男當場倒地不起,黃男持放車輛後車廂黑色球棒,敲打許男頭面部,並說:「反正我都不想活了,多拉一個人陪我上路」等語,造成許男蜘蛛膜下腔出血、腰椎爆裂性骨折合併滑脫、右1側肋骨骨折、右小腿骨折、左肩關節脫位傷勢,蔡女自駕駛座逃出報警處理。

警方逮捕黃男,查扣空氣槍(含彈匣,槍身已斷裂)1支、黑色球棒1支,許男送醫救治倖免於難。嘉檢向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起訴說,黃男見蔡女下車離開,立即開車駛至路邊加速衝撞許男,犯刑法殺人未遂、強制等罪嫌,以一接續行爲同時觸犯2罪名,屬想像競合犯,請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殺人未遂罪處斷。

地院說,黃男坦承犯行,涉犯殺人未遂及強制罪嫌,涉及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逃亡理由,爲避免黃男自殘閃避刑責、不到庭接受審判,確保後續偵、審通執行,而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無禁見及通信必要。

嘉義縣9月7日發生三角戀殺人未遂案,警方逮捕行兇的黃男,檢方今天起訴。 記者魯永明/翻攝

嘉義縣9月7日發生三角戀殺人未遂案,警方逮捕行兇的黃男,檢方今天起訴。 記者魯永明/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