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性醜聞 被害人丈夫慟嗆色主管:我跟你同歸於盡
▲內政部中部辦公室劉姓官員對女同事伸鹹豬手。(達志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
內政部中部辦公室劉姓官員涉嫌於上班時間4度猥褻女同事,在走廊上就用手指戳胸部、滑股溝,遭到提告並起訴。不過,被害人陳姓丈夫因氣憤難平,曾寫字條「你再騷擾我太太,我跟你同歸於盡」給劉男,30日亦被臺中地檢署依恐嚇罪起訴。
檢方調查,52歲的劉男2011年時任內政部某司主管,該年6月9日在辦公大樓2樓走廊就對44歲女同事出手猥褻,同日下午她下班開車要走,他還衝出來說要一起搭車,將整隻手伸進車窗把門打開,成功入侵。
劉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與原告多年同事,情誼深厚,彼此暱稱「老公」、「老婆」,並出具一封電子情書,上面說「不知妳爲何有哭泣的時候?當我真正愛上妳,在很多時候都會想起妳,想妳這個時間會做什麼事,由於太過於想念,又不敢打電話給妳,我對妳的態度始終如一」。
不過女同事回覆劉的郵件明確警告,「我們可以聊天,在工作上互相提供意見,但不要有身體上的接觸。」「禁止動手,我要反擊了。」檢方以此爲證,依性騷擾將劉男起訴,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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