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加德滿都6月9日電(記者易愛軍 周盛平)尼泊爾中央銀行8日發佈新規,放寬對外國直接投資准入和外國投資者調回所獲收益的限制,以便吸引更多外國直接投資。
根據尼泊爾央行新規,如果對尼外國直接投資已獲尼泊爾相關政府機構批准,則無需央行批准,只需告知央行;央行在收到外國投資者調回投資收益申請後,將在15個工作日內批覆,並且正常情況下將根據批准外國直接投資的政府機構的建議予以批覆。
尼泊爾央行發言人德夫・庫馬爾・達卡爾對新華社記者說,外國直接投資進入尼泊爾不再需要央行批准,是爲避免重複批准程序,幫助外國直接投資“儘可能容易”進入尼泊爾。
由大中型企業組成的尼泊爾工業聯合會發表聲明,對央行新規表示歡迎,稱此舉將有助於吸引外國直接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