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配息264%好誘人 臺中男誆308人吸金4.6億逃海外遭訴

臺中市邱姓男子在6年前透過臉書廣告、召開說明會方式招攬資金,還向投資人承諾,不論經營績效,都配息給投資人,周息1%至4%或月息1%至22%(換算年息12%至264%)不等利息,邱向308名投資人吸金達4.6億元,邱在2019年底東窗事發前,搭機潛逃出境海外,檢調今年掌握他返臺後抓人,聲押獲准,今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

臺中地檢署調查,邱姓男子(50歲)在2018年至2019年間,透過在臉書社團上刊登廣告、召開說明會等方式,對外招攬資金供他操作期貨交易,還向投資人承諾不論操作損益如何,都保證固定給付周息1%至4%或月息1%至22%(換算年息12%至264%)不等利息。

邱男先後在臺中東區自由路3段、西區臺灣大道2段、北區中清路1段等地的辦公大樓,成立操盤室,召攬不特定民衆前往操盤室參訪,還會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送操作期貨的績效表給投資人,說明投資期貨交易獲利甚豐,對外召攬包含于姓投資人等308名投資人,吸金高達4億6265萬元。

檢調發現,邱男的吸金手法是向投資人約定,每筆投資期間爲1年,且與投資人簽訂「期貨代操合約書」、「合約書」或「借據」等文件資料,作爲投資人的出資憑證,同時開立等同投資金額的本票給投資人作爲擔保,並提供自己申辦的金融帳戶供投資人匯款,被告再以此資金操作期貨帳戶,下單交易小臺指、大臺指等期貨商品。

不過邱在2019年12月間,因操作期貨虧損,無力繼續支付投資紅利及返還本金,旋即潛逃出境,藏匿在海外。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謝怡如承辦此案,除調取相關帳戶資料,逐筆研析勾稽外,也陸續傳喚各投資人,確認邱吸金方式與金額,廣泛蒐集邱用以吸金合約書、借據、本票等證據,抽絲剝繭釐清犯罪事實。

檢調在得知邱男將在今年2月17日入境後,立即指揮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調查官,前往桃園國際機場抓人,解送地檢署歸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邱涉嫌違反銀行法、期貨交易法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事實,向法院聲押獲准。

臺中地檢署今偵結,認定邱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犯罪獲取財物達1億元以上,以及期貨交易法之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經理事業罪,提起公訴,另向法院聲請沒收沒收犯罪所得4億6265萬元。

臺中地檢署呼籲,國人應經由正當合法管道進行投資理財,對於以各種名目強調保證獲利、高報酬率的投資方案需謹慎投資,勿輕信不法分子投資術語。

臺中市邱姓男子利用高息方案吸引投資人,吸金達4.6億餘元,臺中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