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韓粉指「陳菊貪污500億」挨告求饒:大人有大量我只是一時糊塗 下場出爐
▲女韓粉臉書轉PO文說陳菊貪污500億,二審仍判她須賠償、道歉。(圖/記者洪靖宜攝)
女韓粉楊玉如,日前在臉書上PO文指新任監察院長陳菊涉嫌貪污500億元,遭陳菊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一審判決楊女拘役50日,目前上訴審審理中。至於民事部分,陳菊求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一審判楊女須賠償25萬並在臉書上道歉,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1日改判楊女須賠10萬及臉書道歉。10萬元部分先行確定,臉書道歉部分因楊女曾撤回上訴,高院裁定駁回,此部分仍可抗告。
楊女去年7月在高雄某家煎餅店痛罵女學生「去死」,遭媒體報導後,引發關注。而她在隔月初,就在自己的臉書上PO文「…陳水扁被關以後,沒有資金來源競選,全都是靠新潮流和陳菊在高雄貪污和挪用公款去競選,陳菊在高雄貪污至少500億...蔡英文競選經費5億元是陳菊新潮流提供,在每個大學培養組織學生每年花5000萬…。還有新聞界和名嘴新潮流每年花2 億培養自己人,立委競選每個人都得到800 萬競選經費,議員每人得300萬經費,都是陳菊貪污所得」之貼文。
陳菊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楊女一審遭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另外民事部分,陳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登報道歉。
一審法院審理時,楊女拒絕賠償。她認爲自己當時與女兒在歐洲遊學,在臉書上看到有人轉載這篇文章,而她身爲高雄市民,高雄市長期爲民進黨執政在許多行政上面有許多瑕疵,她難道沒有質疑的資格嗎?所以她當時看到文章是相信的,因此轉PO。但女兒要求刪文後,她就刪除文章。而且當時文章並非公開貼文,也無人按贊或留言,她只是一時糊塗,請陳菊大人有大量,原諒她。
一審判決楊女須賠償25萬元,並在臉書上道歉。案經上訴,高院二審於21日宣判,高院仍認定楊女侵害陳菊名譽,必須賠償;但審酌楊女精神狀況、財力,以及無證據證明她臉書PO文超過1天,高院酌減賠償金爲10萬元。至於臉書道歉部分,由於楊女上訴二審期間曾主動撤回上訴,高院裁定駁回此部分,故於本次宣判後,楊女仍可針對臉書道歉部分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