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拒盤查遭員警「大外割」壓制逮捕 監院糾正中壢分局
音樂老師詹慧玲(左)去年4月22日遭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一名葉姓員警盤查,但拒回答且罵員警「很蠢」,被施以柔道「大外割」當街壓制、後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資料照,賴佑維攝)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任由員警違反勤務紀律,在自行劃定「治安熱點(區)」隨機盤查民衆,又未落實教育訓練,且該分局要求現行犯在警察詢問時,應一律施用手銬及腳銬,違反比例原則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監委林國明、陳景峻、蔡崇義提案糾正中壢分局,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並促請內政部警政署檢討改善。
音樂老師詹慧玲去年4月22日遭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一名葉姓員警盤查,但拒回答且罵員警「很蠢」,被施以柔道「大外割」當街壓制、後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詹慧玲則認爲警察濫權、執法過當也提起訴訟。雙方去年都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監委調查發現,中壢分局葉姓警員在欠缺合理懷疑之狀況下,任意攔查詹姓女教師,且未踐行告知程序、漠視受臨檢人之異議,在雙方爭執時,不顧其違法執行職務在先,以詹女脫口「你真的很蠢」爲由,依妨害公務罪之現行犯加以逮捕,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不當侵害民衆自由權利。
監委指出,中壢分局爲求查緝績效,任由員警違反勤務紀律,在該分局自行劃定之「治安熱點(區)」隨機盤查民衆,又未落實教育訓練,導致少數員警僅憑個別主觀判斷執法,不當侵害人權。
監委表示,案發後該分局未釐清法律適用,針對缺失進行檢討,導致警察形象受損,且要求所屬於詢問現行犯時,應一律施用手銬及腳銬,違反警職法及警械使用條例之相關規定,並在公衆得出入之場所詢問犯罪嫌疑人,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原則。違失情節重大,故提案糾正中壢分局,並函請桃園市警局檢討未盡督導之責。
監委表示,警察執法理念應與時俱進,在追求績效及治安目的達成的同時,亦重視程序完備及精緻執法。因此函請內政部警政署應督促各警察機關確實遵守臨檢要件、妥適使用戒具、避免在公衆得出入之辦公場所詢問被告,及落實教育訓練,以兼顧人民自由、治安維護及員警執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