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外送員勾人夫「天天住處開戰」 挨告慘賠40萬
桃園一名女外送員與已婚的男外送員不倫戀,遭到對方配偶告上法院求償賠償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女外送員小婷(化名)與同爲外送員的已婚男子交往,數度前往對方家中發生性行爲,遭到正宮抓包並求償。桃園地院審結,判小婷須賠償正宮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與丈夫結婚10年,育有2名子女,丈夫與小婷均從事外送員工作,未料,小婷明知她丈夫已婚,仍於去年7月間天天在住處發生性行爲,她偶然查看丈夫手機訊息,發覺小婷稱呼丈夫爲「老公」,才得知這段不倫戀。
正宮控訴,她曾聯繫小婷,希望小婷不要再與丈夫聯絡,未料小婷允諾後卻食言,仍持續與丈夫來往,她認爲小婷的行爲已經嚴重破壞家庭圓滿,使她承受巨大精神痛苦,故依法向小婷求償100萬元。
對此,小婷辯稱,她與男方的通訊軟體對話內容與互贈禮物並未逾越一般社會倫常,縱使她真的逾矩,正宮也早已於今年2月間表示原諒她,承諾免除債務,不得再以同理由請求賠償金。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男方的證詞,認定男方與小婷多次發生性行爲,對話紀錄中,男方曾傳送跳蛋商品購買連結給小婷,當時小婷回覆,「老公好好休息」、「老公壞壞」等語,均可認定小婷的行爲確實侵害正宮配偶權,酌情後判小婷要賠償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