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懷孕5個月被辭退 曾爲保工作選擇打胎

(原標題女子懷孕5個月被辭退 曾爲保工作選擇打胎)

貴州貴陽的趙女士當地一家服裝店工作了有5年半,現年34歲的她近日卻被老闆辭退,理由竟然是她懷孕了!

懷孕後突遭辭退

趙女士今年34歲,在當地一家服裝店工作,現已懷孕五個月。

5年老員工懷孕5個月,被公司無情辭退,女子曾爲保工作選擇打胎(來源:original)

兩個月前,她接到店老闆的來電。趙女士說:“老闆擔心她長時間久站,會影響肚子裡的孩子,所以讓我不用再來上班了,意思擺明了就是要辭退我。”據悉,趙女士的上班時間比較長,且經常到了23、24時午夜的點才下班。懷孕後,她的身體本來就很重,站久了腳自然就會更腫。趙女士告訴採訪記者,懷孕後自己請了三次假去檢查,老闆不僅扣了趙女士的工資,最終還打電話給趙女士,辭退了她。

曾爲保工作選擇打胎

聽到老闆下了“逐客令後”,趙女士很心寒,今年自己已34歲了,屬於高齡孕婦,而自己之前也曾爲了工作有過打胎。

早在兩年前,趙女士就懷過一次孕,當時店老闆就找她談過話。“她說你條件不好,沒有資格要這個孩子, 給她二選一,要麼你就要工作,要麼你就要孩子。”

趙女士說,最終她自己選擇了工作,花了兩萬元將孩子拿掉了,爲此她也是萬分後悔。直到今年1月,趙女士再次有了身孕,但沒想到的是,這次竟然因爲懷孕而被店老闆開除了。

趙女士對此非常苦惱,自己已經34歲,要孩子這件事她等不了,也不可能再等了,她希望服裝店老闆能給她一個說法。當採訪記者和趙女士一行來到她工作的這家服裝店後,店老闆面對鏡頭卻推脫不願接受採訪,稱自己願意接受司法途徑

勞保保障部門發聲

當地採訪記者隨即向貴陽南明區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反映了情況

監察袁舉宏在瞭解了趙女士的基本情況後,建議趙女士先去勞動執法大隊做一個書面投訴。

袁舉宏也表示,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會對涉事服裝店進行監察。同時他們也告知趙女士,國家對懷孕的女職工出臺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孕婦在懷孕期間不得被辭退,如果這家服裝店違反了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就會被依法作出相關處置。

對此,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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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員工打傘遮公司監控被開除 索賠33萬:高管是男的 怕走光被拍到

公共場合安裝攝像頭

再正常不過,

但如果公司把攝像頭

安裝在女員工工位上方,

你怎麼看?

近日深圳一女員工因爲怕走光,

竟直接打傘上班,

但結果被公司開除了!

到底冤不冤?

一起來看法院怎麼說!

女子打傘遮住監控

接着就被開除了...

2019年6月24日,深圳市某公司在工作區域內安裝了多個高清攝像頭,其中一箇舊攝像頭位於張某某工位的上方。張某某認爲該攝像頭能夠拍攝到其個人隱私,公司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容易走光,於是用兩把傘遮擋了該攝像頭。

圖片來源網絡

公司通過人事經理兩次口頭與張某某就打傘行爲進行溝通後,又前後兩次分別書面向張某某發送了《警告信》,在此情況下,張某某仍堅持在工位上撐傘達十多個工作日

2019年7月17日,公司以張某某在工位上打傘嚴重違紀爲由與張某某解除了勞動合同。張某某不服,將公司告上法院索賠33萬。

法院:女子的訴請缺乏理據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張某某訴請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缺乏理據,一、二審法院不予支持並無不當,駁回張某某的再審申請。

關於公司在辦公室安裝攝像頭是否侵犯張某某個人隱私問題。從公司《通知》內容可以看到,公司安裝攝像頭的目的是爲保證工作場所人、財、物的安全,且安裝的區域是多人工作的公共場所,非勞動者私人生活區域,且安裝的位置也通常在牆角上方,公司安裝攝像頭屬普遍公司正常行使用人單位監管權,其行爲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並無不妥之處。

張某某主張攝像頭位於其頭頂,易於拍攝到其隱私。但就其提供的照片證據來具體分析,無法支持其上述主張。至於張某某所稱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易於走光的問題,因其並未提供直接證據對此予以證明,一、二審法院對此不予採信正確。

張女士在對公司制度、做法有不同意見時,應當採取合適的方式提出異議,違反公司制度拒不改正明顯不能達到維護其自身權益的目的。對於公司而言,就算是爲了監督工作而安裝攝像頭,也應該合理安排安裝位置,避免給員工造成不適。

雖然法院判決已定,

網友卻爲此吵翻。

有人認爲攝像頭正好對準

確實很讓人尷尬。

“長期這樣被監視的感覺,

會有精神影響的。”

也有網友覺得,

該女子完全可以選擇穿嚴實點,

而非打傘應對。

更何況公司在辦公區域

安裝攝像頭也並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