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案頻傳 法務部祭偵辦SOP 檢察官要「提早」介入
檢察官檢察官蔡沛珊表示,檢察官提早介入偵辦兒虐案件可以有效保全事證。(張孝義攝)
社會虐兒案件頻傳引發民衆憤怒,法務部建設虐兒案件偵辦SOP,由檢察官提早介入偵辦虐兒案件,加強兒童死亡案件相驗工作,並建制兒童死亡回顧,以加強兒童保護,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蔡沛珊表示,各地檢署都有婦幼專組檢察官,當各地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制中心(家防中心)受理113、教育單位、兒少安置機構、警局及醫療院所的通報、派案或被害人自行求助,發現疑似有兒童或少年受虐,就由家防中心社工及轄區分局員警共同填寫受理重大兒少受虐案件評估表,如果評估符合外力造成的重傷或其他嚴重傷害案件,立即報請轄區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曾經在臺北地檢署擔任婦幼專組檢察官的蔡沛珊表示,虐兒案由檢察官提早介入偵辦,可以有效保全事證,例如監視器畫面,不會因爲時間差而發生「調不到」的情況。
此外,對於虐兒案件的司法相驗也加以強化,建立「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檢視」機制,填寫「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檢核表」,相驗方面比成人相驗更加嚴謹,同時,法務部也計劃與衛福部協調,將現行6歲以下因病死亡兒童,由衛生所執行的「行政相驗」,也報請檢察官進行司法相驗。
法務部目前並選撢臺中、高雄、橋頭及花蓮地檢署試辦,配合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兒童死亡回顧」計劃,由衛政、社政、教育、檢警等跨領域網絡透過個案研究方式,提出具體行政管理與政策建議,避免類似兒童死亡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