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學姐愛貓 男大生法辦

24歲李姓男大學生涉嫌虐殺貓只,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他用棉被包裹貓只帶回房間。(新北市動保處提供/王揚傑新北傳真)

新北市淡水區24歲李姓男大學生,日前酒後將同宿舍學姐飼養的黑貓帶回房虐殺。警方會同動保處調查,李生辯稱,因貓只在他的房間搗亂,抓貓時太用力,導致貓只斷氣。但解剖發現貓只顱骨骨折,與李生說法有異。全案以違反動保法送辦,李生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20萬至200萬元罰金。

據瞭解,案發當晚李生邀友人到出租宿舍飲酒作樂,多次向同宿舍的學姐借用椅子,後因時間太晚,學姐逕自就寢,未再多加理會。突然李生房內傳出劇烈撞擊聲及貓只慘叫聲,學姐驚醒,房現愛貓不在房內,趕到李生房間敲門,開門就見李生雙臂多處抓傷,愛貓已陳屍地板,學姐立即報警。

警方通報動保處會同調查,李辯稱,當時酒醉半醒之間,看見貓只在衣櫃上搗亂,一心想要把貓只抓下來,送回學姐房間,但因貓只抵抗又抓傷自己,故愈抓愈用力,直到貓只停止掙扎。

警方調閱宿舍監視器,發現李生是用棉被包裹貓只,帶回自己房間;另經獸醫解剖貓只屍體,發現頭部多處骨裂、瘀傷及出血,研判死因爲頭蓋骨破碎及顱內出血,應是遭受重大外力撞擊導致,並非李生供稱疑似勒斃。

偵訊後,全案依動保法函送檢方偵辦,動保處也發函李生就讀大學,籲請校方加強宣導動物保護觀念,對學生心理諮商輔導,並通報社會局、警察局將該處出租宿舍列爲重點關懷訪視區域。動保處則呼籲全民共同杜絕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等不良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