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400萬今判刑10月 輔大校長喊冤:絕對上訴到底

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因涉嫌挪用公款被依背信罪判刑10月。本報資料照

私立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利用輔大診所,與時任醫學院副院長洪啓峰、輔大前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三度巧立名目,向輔大申請經費挪用校產400萬。新北地院今依背信及共同背信判處江漢聲10月、洪男4月、林女4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江漢聲發聲明稿指出,他不可能背信輔大,爲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輔大2007年成立輔仁診所,作爲輔大醫院成立前身。礙於法規輔大開會決議將診所屬性變更爲「輔大附設診所」。檢方指控,江漢聲未依決議,反找來曾在輔大醫務室的詹姓醫師擔任診所負責人,以私人名義申請醫療機構開業,在2007至2009年間三度以「醫學院學生臨牀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名義向輔大借款,共借得新臺幣400萬元,相當於私自挪用校產。

江漢聲發聲明稿說,他擔任醫學院院長期間,受時任校長指示協助成立輔大診所,輔大診所就是輔大所有,根本不可能背信輔大圖利輔大診所,爲爭一生清白,絕對會上訴到底。

江漢聲指出,起訴書中已認定輔仁大學實際經營及管理輔大診所,輔大診所就是輔大所有;也證實無任何金錢流入個人口袋,因此絕無可能背信圖利。對於司法針對本人不公平判決,他深感冤屈,不能接受。

江漢聲說,他自2002年到輔仁大學服務逾20年,兢兢業業,在董事會嚴格監督下,全心努力爲學校募款已逾30億以上併爲輔大興建醫院、爭取各種資源,帶領輔仁大學發展,絕不可能圖利自己與他人,更沒有違背職務損害輔大利益,而名譽是他的生命,爲爭清白,絕對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