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挪用公款判六月徒刑 輔大校長江漢聲:上訴到底
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被新北地檢署指控自2007年起多次挪用校產用作非校方附屬機構輔大診所使用,新北地方法院依背信罪處6月徒刑。(蔡雯如翻攝)
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被新北地檢署指控自2007年起多次挪用校產用作非校方附屬機構輔大診所使用,被依背信罪起訴,今(31)日上午新北地方法院依背信罪處6月徒刑。
檢方指控,江漢聲明知輔大診所並非校方附屬機構,卻多次以醫學院學生相關活動名義,取得輔大撥款400萬元;還涉嫌與前輔大醫學院行政副院長洪啓峰、前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元。
新北地院今依背信罪處江漢聲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江漢聲稍早發聲明,認爲起訴書中認定輔仁大學實際經營及管理輔大診所,輔大診所就是輔大所有;也證實無任何金錢流入個人口袋,因此絕無可能背信圖利。「對於司法針對本人不公平判決,本人深感冤屈,不能接受,爲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本人自2002年到輔仁大學服務逾二十年,一直兢兢業業,在董事會嚴格監督下,全心努力爲學校募款已逾三十億以上併爲輔大興建醫院、爭取各種資源,帶領輔仁大學發展,絕不可能圖利自己與他人,更沒有違背職務損害輔大利益」。江漢聲說,名譽是他的生命,爲爭清白,他絕對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