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募款被控公益侵佔!高雄里長涉貪9萬 未挪私用獲判緩刑

高雄市前鎮區竹內裡裡長蘇慶忠被控涉公益侵佔及僞造文書,高雄高分院認定他未私用,依僞造文書罪判應執行6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高雄市前鎮區竹內裡裡長蘇慶忠於2021年舉辦中秋節聯歡活動,與鄰長髮起樂捐募得86000元。被控指示出納製作不實單據及侵佔中油補助款,一審被判刑1年6月及4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定他涉及業務登載不實判3月,另涉僞造私文書判4月,合併應執行6月,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全案得上訴。

判決指出,2021年9月,蘇慶忠爲舉辦該裡中秋晚會,因經費不足,請鄰長們捐款贊助,20多名鄰長共捐款8萬6000元。爲活動需要,他向麪包坊訂購2190個蛋糕,每個40元,共計8萬7600元,他向麪包坊拿空白收據,自行填入單價、數量各爲200元、490個,向中油申請9萬8000元補助。

同年12月中,中油將補助金額匯給麪包坊,麪包坊老闆娘察覺數目不對,詢問蘇男,他僅回覆「知道了」,隔日再到麪包坊,領取差額10390元放入自己口袋,包括向鄰長募得86000元,被控涉貪9萬多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蘇否認涉案,他強調只是暫時保管捐款,但法官認定,中油已補助近10萬元,訂購蛋糕8萬多元,加上竹內社區發展協會結餘15萬餘元,根本不用募款,對蘇男依侵佔公益罪判刑1年6月、僞造文書罪判刑4月。

全案上訴二審,法官認爲,自由樂捐是鄰長提議,中秋活動花費10萬4660元,與中油9萬7990元回饋金仍有6670元差額;另該裡舉辦春節、兒童節活動,花費8萬6960元,超過8萬6000元捐款,足證蘇慶忠並未將捐款挪爲私用,不構成公益侵佔,但他指示協會出納製作內容不實收據,仍涉業務登載不實罪及僞造私文書,各判3月及4月徒刑,應執行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