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新規 阻外國補貼公司收購歐企
歐盟執委會於當地時間4日起草相關規定,防止獲得外國補貼的公司收購歐洲企業,或參與公共招標,其中特別針對來自中國的不公平競爭。違反規定的企業可能被迫出售部分業務,或課以營業額最高10%的罰款。
路透引述歐盟執委會主席範德賴恩(Ursula von der Leyen)表示,歐盟是全世界最開放的市場,但開放需與公平並行,草案中的措施目標在於確保公平的競爭環境。
草案指出,如果歐盟委員會發現對歐盟內部營業額超過5億歐元的企業收購或超過2.5億歐元的採購合約中,存在扭曲性的外國補貼,歐盟執委會將啓動調查。草案尚需歐盟成員國以及歐洲議會的同意,預計外國政府和企業將展開遊說,試圖放寬規定要求。
報導指出,歐盟執委會的計劃凸顯出更強的保護主義立場,這是因爲近期外國公司對歐洲企業的收購激增,以及擔心股價下跌的歐洲企業在疫情過後的收購潮中成爲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