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從此見不到送養「毛寶貝」 名律師傳授「兩全其美」大法
陳父看着女兒經歷此事後變得更加沉默寡言,感到無比的愧疚與自責。(圖/讀者提供)
毛小孩對現代人而言已經不只是療愈的寵物,更是如同家人般的重要存在,陪伴彼此經歷人生各種酸甜苦辣,而小乃(化名)在小學時失去母親,又被迫將愛犬送養,至今時隔6年想要探視竟遭對方一再拒絕,讓她悔不當初。
據瞭解,小乃的父母在2015年時到流浪動物之家領養愛犬「啡啡」,啡啡的可愛和天真讓牠成爲全家的開心果,但小乃母親卻在啡啡到來的1年半後因病離世,龐大醫藥費更讓整個家經濟條件不如以往,小乃的父親無奈之下帶着女兒回老家居住,因老人家極度排斥養狗,父女倆百般無奈下只好與奶奶協議自尋認養人,才結束這起家庭紛爭。
「我很愧疚,當時沒能照顧好妻子,現在也沒能保護好小乃。」陳父漲紅着臉,心酸透露這幾年的心境,看着愛女在年幼時就承擔「喪母之痛」,小乃的早熟懂事讓陳父更加心疼,又因爲經濟因素導致女兒被迫與啡啡分離,看着女兒變得沉默寡言,陳父感到無地自容。
對一般人而言,小狗啡啡僅是寵物,但對當時失去母親的小乃來說,牠卻是最重要的精神慰藉。(圖/讀者提供)
小乃如今已經是大一學生,啡啡的領養人當初曾允許她探視愛犬,時隔6年領養人卻翻臉不認,認爲小乃想要探視啡啡是「忘恩負義」、「讓人困擾」,小乃無限懊悔卻也無計可施,只能祈禱領養人回心轉意,讓她能夠與啡啡重聚。
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表示,隨着時代遷移加上少子化的浪潮,毛孩早已不能用物品價值衡量,對飼主而言有不可取代的情感,倘若遇上不得已的情況要與毛孩分開,建議應以書面合約做約定以避免困擾。
賴芳玉提到,她曾遇過夫妻離婚,而雙方之間沒有子女,對於財產分配也無異議,唯一爭吵不休的便是共同撫養毛孩的歸屬權,最終在離婚協議中增添「寵物條款」才解決2人分歧,她也建議加入「違約金條約」更能適度解決紛爭。
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表示,隨着時代遷移加上少子化浪潮,毛孩早已不能用物品價值加以定義。(圖/翻攝賴芳玉臉書)
此外,許多飼主擔心自己離世後寵物無所依託,美國一位成功的商業家多里斯更在逝世後,將500萬美金留給自己的愛犬,但賴芳玉表示,寵物在臺灣無法繼承遺產,但飼主可用信託方式解決此問題,也有飼主知道自己恐時日無多,以託付的方式拜託親友照顧毛孩。
賴芳玉也建議修法提升毛孩的法律地位,她提到,寵物在法律上歸類爲「物」,但寵物和飼主之間的依附宛如親子,這纔出現「毛小孩」暱稱,建議條文與時俱進,與人類情感做出呼應。
更多 CTWANT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