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引擎蓋摔癱 駕駛正當防衛無罪
基隆男子李駿弘和女友的黃姓前夫長期衝突,去年5月間,兩個人又吵了起來,李想駕車離開,黃忽然衝出來趴在引擎蓋上,就這麼被撞飛。檢方以重傷害罪起訴李,但基隆地院審理後,案子大逆轉,法官認爲李是正當防衛,判他無罪。
去年5月15日下午,有民衆開車行經濱海公路73公里處,驚險目擊一名男子被撞飛的事故。警方根據行車紀錄器試圖找出肇事者,但不到24小時,肇逃的33歲男子李駿弘就出面認錯。
據悉,被撞的黃姓男子(35歲)不滿李駿弘和張姓前妻交往,雙方多次發生衝突;事發當天,黃得知李帶張及孩子到瑞芳海邊烤肉,於是前往探視,沒想到兩人又吵了起來,李想駕車離開,黃趴在引擎蓋上企圖阻攔,後來摔落地面,導致顱內出血、下半身癱瘓。
檢方今年初以重傷害罪起訴李駿弘,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爲,李確實有傷害意圖,但黃男趴在引擎蓋已構成強制罪,李繼續行駛是出於防衛,即使黃受傷,仍屬正當防衛,判決無罪。
「很不甘心!」黃男家屬對於這樣的判決無法接受,而檢察官也質疑,當時被害人手上未拿兇器,李駿弘可以停車、報警,但卻繼續開車,現在以「正當防衛」來解釋,顯然不符比例原則,將會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