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臺中燈會「蟲洞」手機受損…9人求償 中市府賠逾3萬元
今年中臺灣元宵燈會在臺中登場。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黃仲裕攝影
今年中臺灣元宵燈會在臺中登場,有遊客哀號拍攝中市建設局負責的「龍之異次元」穿越蟲洞燈區時,造成手機感光元件損壞,抱怨索賠一拖2個月,到4月底才進入協商,手續繁瑣。建設局說,有9名遊客要求賠償,過程積極協調處理,今年首次在燈會使用雷射光營造燈區,未來燈區策展已滾動檢討,將在採購契約納入民衆財損保險。
市議員張芬鬱說,「龍之異次元」使用大量雷射光束,有遊客陸續反映,拍完「蟲洞」後,手機感光元件損壞,再拍其他照片出現紫色斑點。她立即通知市府儘快貼出警示公告,以及增派人力宣導。
吳姓男遊客表示,他是在今年二月燈會期間發現手機受損後,打電話向建設局查詢如何索賠?建設局拖了2個多月,安排4月下旬和廠商協議,剛開始只同意賠償1000元,且在上班時段到指定地點協議,讓他跳腳,最後獲賠約6000元,賠償手續又繁瑣,他感受不到誠意。
張芬鬱認爲,市府雖現場貼公告,但有的遊客進入蟲洞忙着低頭閃雷射光,未注意到告示,要求未來市府舉辦相關活動時,應事先檢查確認現場佈置,移除有危險疑慮的設置,與廠商擬定的合約也必須顧及財物損失,保障遊客權益。
建設局說明,建設局在2月18日上午接獲民衆反映,前一晚經過蟲洞拍照時,雷射光造成手機損壞,當天開園前,緊急增派人力搭配告示、廣播提醒民衆「經過蟲洞時,不要使用手機拍照」。
建設局統計,燈會結束後計有9名遊客要求賠償,過程積極協調處理,並洽其他縣市辦理燈會有無類此案例與處理方式,後由施工廠商協調,並完成賠償,總計賠償3萬5857元。
建設局說,若未來空間營造使用雷射光進行,將加強使用規範審覈與測試,並提前於燈區入口、排隊動線增設告示及提醒標語,搭配現場人員提醒,避免類似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