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陪伴心靈老師竟是與小三同居 原配提告 2人判賠130萬

新北市林姓男子與洪姓女子發生婚外情,3年前藉口要陪伴及照顧年長獨居心靈老師離家未歸,卻是與洪女同居,元配不甘心25年婚姻付諸流水,還遭林編各種各理由騙財,對林、洪提告,新北地院日前判決林須給付100萬元,洪女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經營記帳代理人事務所多年的陳姓女子,其丈夫林姓男子3年前示要陪伴年長獨居心靈老師,要搬出去照顧,更謊稱要請老師吃飯、幫忙採買生活用品,及林男稱罹癌要求妻子給20萬元做手術,屢屢向伸手向妻子要錢,隔年6月經好友提醒,林男要將陳女所出資購買借名登記在林男名下2間房產,過戶給外遇對象洪女,陳女才知25年前不顧家人反對,堅持與和前妻育有1女的丈夫林男結婚,沒想到丈夫卻出軌與洪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並同居在林口區洪女住處。

2022年6月中,林男見紙包不住火,坦承與洪女有婚外情,離家照顧年長獨居心靈老師也洪女所出主意,且陳女母親於2021年9月過世,治喪期間從未出席法事,都洪女阻攔,還說因沾了白事不讓他住,要求陳女每月支付1萬3000元讓林在外租屋,但錢全都被洪女拿走,甚至藉口罹癌開口向陳女要20萬元,並出言威嚇如果他拿不到錢治療,大家就等着兩敗俱傷,經住院檢查僅是唾液腺結石,陳女事後匯款住院費給林共3萬8000元,卻被洪女提走,林男只好使用陳女信用卡副卡線費,事後也由陳女繳清。

陳女不甘心林男如此無良,訴請離婚後對林、洪2人提告,開庭期間林男從未出庭,最後僅以書面表示願意在一個月內給付陳女100萬元,分2次付清;而洪女則辯稱未看過林男身分證,不知其婚姻關係仍存在,不被採信,新北地院日前判決林男須給付100萬元,洪女須賠償30萬元,仍可上訴。

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