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擴大 租稅大砲曾巨威:所得稅、證所稅都難救…要靠名牌包
政大財政系名譽教授曾巨威指出,稅改便宜了有錢人。圖片來源:黃明堂攝
【採訪整理.盧沛樺】
臺灣貧富差距真相是,有錢人靠錢滾錢,只繳少少的稅,讓全國財富不均更甚所得不均。但前立委、財稅大老曾巨威卻說,證所稅重徵無望,稅改要靠營業稅。爲什麼?
隨着睽違30年的家庭財富調查出爐,臺灣貧富差距真相出現。
不爭的事實是,主計總處用2021年的家庭收支調查,計算得出的家庭財富吉尼係數是0.606,但同一時間的家庭所得吉尼係數,則僅爲0.341。吉尼係數是國際通用衡量貧富差距的指標,數值愈大,代表貧富愈不均。換言之,臺灣財富的不均,比所得不均更嚴重。
事實上,學界早有類似調查。中研院和政大經濟學者運用財稅資料,納入股票、不動產等長年累積或受贈繼承得來的財產,計算財富吉尼係數,結果發現不但高於所得吉尼係數,且愈年輕的世代,內部貧富差距愈大。
「我們的稅改有問題,一直以來便宜了有錢人,」前立委、財稅大老曾巨威一針見血指出。
租稅制度作爲改善貧富不均的工具之一,特別是按所得采累進級距課稅的所得稅,更是如此。隨着最新家庭財富調查出爐,稅改再成爲焦點。參與多次國家賦改會會議,並曾在立法院親自推動證所稅的曾巨威,提出的建言卻認爲,所得稅沒有改革空間,未來要靠消費稅稅改。爲什麼?以下是曾巨威專訪摘錄:
貧富差距已經好久沒人談,我這輩子一直都在想辦法改,但幾十年下來以後,問題卻一直惡化,從最低稅負制、證所稅到股利課稅,都是財富稅,都是希望能夠調整所得分配不公的惡化,但稅改搞了半天,綜合所得的意義都沒有了,貧富差距的問題愈來愈嚴重。
所得稅已經無法解決貧富差距
過去2、30年來,臺灣稅後所得重分配的成果,90%來自社會福利制度,僅10%來自課稅。所得重分配講白了就是劫富濟貧,課稅是劫富,社會福利是濟貧,但我們太依賴給錢,卻沒懲罰到富人,這是不對的。因爲這會變成,我們拿中產階級的錢去救窮,便宜有錢人。在股市裡翻雲覆雨的人,一毛錢也沒繳稅,房地合一稅實施前,從房地產賺錢的人也跑了。
但說實話,現在劫富的工作,如果要靠所得稅,空間已經被壓縮得很小很小。
因爲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後,不動產交易稅已經改善,剩下證券。我們沒有證所稅,股利又變分離課稅,這一塊纔是挑戰。但我個人判斷是,以臺灣特殊的環境,證所稅要恢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若不靠所得稅,就要靠消費稅,把營業稅從單一稅率變累進稅率,國外也這麼做。譬如,民生必需品和非民生必需品的稅率有所區隔,彌補臺灣現實狀況課不到資本利得的情形。
當年我們開徵奢侈稅(原名特種貨物與勞務稅),其實是要對房地交易課稅,後來被房地合一稅取代,現在剩下對進口名車、遊艇、飛機等課稅,稅收變得很少了。概念就是在消費稅的系統,提高劫富效果。
買名牌包多繳稅、企業加薪減稅
營業稅稅率偏低,是老問題,我們嘗試要改變,幾十年都動不了,但不管怎樣,臺灣都必須要面對。把營業稅改成差別稅率後,再找出特別的產品課稅。譬如名牌包,很確定是貴婦纔會買,大家也都認同,就可以課較重的稅率。
但麻煩是,有錢人就不在臺灣買,改去香港買,結果臺灣稅局還是課不到。
劫富之餘,也要同步改善低薪。低薪對年輕人來講,真的太不公平,而且太沒希望了。財政部可能覺得低薪跟它沒關係,但其實可透過租稅誘因,鼓勵企業加薪。
立法院正在審查「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法,現在對增加就業和加薪,都刪除景氣啓動門檻,並把扣除額從原本加成130%提高至150%,這種做法是不對的。鼓勵就業,當然是景氣不好纔要鼓勵,景氣好鼓勵什麼就業,所以不該刪除景氣啓動門檻。
加薪跟景氣無關,可以刪景氣啓動門檻。但企業加薪不會只加一年,所以扣除額應該給3~5年,但加成的額度逐年遞減,而不是像現在立委不斷喊價加碼。
另外,還可以修「產業創新條例」。現在企業把錢拿去投資,保留盈餘就不課5%,我建議加入幫員工加薪,比照辦理。若企業沒實現,財政部能要求企業補繳5%稅款。
(責任編輯:曹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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