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閉着眼睛罵政府,民團鬧兒戲
文/沈承翰(科技業工程師) 民主、公民社會,政府理應謙卑、傾聽民意。然而,臺灣的一些民衆和民團,近年來卻也養成逢政府必反,甚至「閉着眼睛」罵政府的習慣。 上週末內政部召開記者會宣佈,自7月16日起戶政機關推出便民服務,開放線上辦理離婚登記、死亡登記。引來反彈的聲音,其中一個以守護家庭價值爲理念的民團狠批,此舉「讓離婚更方便」、「根本是變相鼓勵離婚」、「把婚姻當兒戲」。 不過,這些批評者根本沒有搞清楚這項新政策的來由,和具體實施的辦法,反而是自己在鬧「兒戲」。
戶政單位原來離婚登記的辦法爲:「協議離婚,雙方須同時到場申辦,且以向戶政機關爲登記始生效力。但經法院裁判離婚確定、調解或和解離婚成立或其他離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爲申請人。」 內政部現在推出的新辦法則爲:「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的離婚案件,民衆在收到確定判決書後,可以24小時以自然人憑證,在內政部戶政司網站申請,經審覈無誤後就可直接登記(離婚)。 新舊辦法唯一的差別是,一個必須親自跑一趟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一個24小時隨時隨地都可以辦理。但先決條件是,必須得到法院的「認證」。非雙方自願協議,其他經由法院離婚案件的難易程度,一點都沒改變。
▲藝人小嫺、何守正日前現身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所謂「讓離婚更方便」完全是無稽之談。正如被媒體大幅報導的某兩大金控少東和千金的離婚官司,拖了好幾年都沒結果。內政部的這項新離婚登記「便民」措施,對他們婚姻結局一點關係都沒有。 據統計,去年經法院判決、調解、和解的離婚案件有8225件,未來這樣案件的當事人只要有網路,隨時都可以申請離婚登記。其體恤民衆的便民性不言可喻。比如說,戶籍地在高雄,居住、工作地在臺北,當事人不僅能省下交通費,也免去請假的不便和麻煩。臺灣人雖然勸和不勸離,但已經到了法院「認證」離婚地步,還是讓彼此「勞燕分飛」,早日各自安排生活。 仔細看這次民團批政府鬧「兒戲」」事件,其中一個原因是,不少媒體把記者會內容「開放線上申辦離婚登記」,都簡化成開放「線上申辦離婚」,少了「登記」兩字。民團也不看新聞的具體內容,僅看標題就熱血昏頭,亂批一通刷存在感先,結果鬧出笑話。 媒體和民衆監督政府施政,表達民意理所當然,但是也要注重事實根據,避免斷章取義、張冠李戴,或是爲反對而反對。否則不要天天罵臺灣社會越來越亂,結果自己也是添亂的一員。
●作者沈承翰,科技業工程師。此文爲讀者投稿。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