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長治鄉路邊垃圾多 隨手亂丟遠端全都錄…環保局4天罰41件
▲民衆任意丟垃圾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長治鄉部分民衆隨意亂丟垃圾,甚至垃圾車已經開到家門口,也不願意將垃圾丟進垃圾車,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利用高科技執法取締,本月起迄今短短4天,開出41件罰單,每張最高處6000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環境部於民國95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垃圾不落地政策,但最近期屏東縣長治鄉少數民衆爲貪圖個人方便,任意棄置垃圾於住家附近道路旁或社區出入口,部分住戶有樣學樣,在垃圾車未抵達前,亦將家中垃圾堆疊於棄置點,形成「破窗效應」造成環境髒亂,環保局屢屢接獲民衆陳情。
更有少數誇張民衆,連垃圾車到他家門口也不願配合將垃圾丟上車,逕自將家中垃圾放於門前,就是要清潔隊員下車服務收運,讓長治鄉清潔隊員苦不堪言。
爲此,縣環保局前已函請長治鄉公所加強落實垃圾不落地政策,長治鄉代理鄉長曾龍陽亦相當重視此一問題,親自沿路向民衆宣導垃圾不落地,並加強破袋檢查。
但過去長治鄉公所爲服務鄉親,對於民衆已提早堆置於路旁垃圾均會協助收運。爲遏止此一歪風,環保局於5月底在垃圾棄置熱點地區設置遠端監視系統,以高科技執法方式來進行違規稽查取締,通過全天候的影像監控,即時發現並完整取證亂丟垃圾違法行爲。
統計至今(6/4)已查獲41件棄置垃圾案件,其中徒步棄置19件,騎乘機車棄置21件,甚至還有開車載垃圾丟棄1件;另長治鄉公所近期破袋檢查亦查獲2件違規案件,後續皆依法辦理裁處。環保局表示,近來會透過監視錄影設施取締違規行爲人亂丟垃圾行爲,鄉公所也會進行破袋檢查,藉由嚴格執法以達到嚇阻效果,同時也呼籲鄉親切勿貪圖一時方便、以身試法,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隨地亂丟垃圾的行爲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對於查獲的每一起案件,鄉公所及環保局均會依法告發處分絕不姑息,共同來維護公共環境整潔和縣民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