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亂丟垃圾「選對人」 環保局不罰理由 一票人全看傻

有民衆拍下前車亂丟垃圾提出檢舉,環保局卻不受理,引起網友們熱議認爲是法律漏洞。(示意圖/shutterstock)

行車紀錄器普及化,也成爲檢舉交通違規的利器,不過有民衆拍下前車亂丟垃圾的一幕,向高雄市環保局提出檢舉,沒想到卻未被受理,理由曝光更是讓一票人看不下去,認爲法規邏輯不通,可讓有心人鑽漏洞。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日前以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前車亂丟垃圾,向高雄市環保局提出檢舉,沒想到環保局回覆不受理,理由是亂丟垃圾的行爲人是副駕乘客,無法以車輛所有人爲舉發對象,也無行爲人身分資料,所以無法舉發。

民衆分享環保局回覆,指稱垃圾是副駕丟的,不能以車輛所有人爲舉發對象。(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看到環保局回覆,讓原PO諷刺地說「各位記住啦,以後亂丟垃圾記得要從副駕丟,從副駕丟就不會被檢舉,又教各位一招了,以後晚上再也不用趕垃圾車」。

貼文引起網友紛紛質疑,「可笑啊,變相鼓勵亂丟垃圾」、「有夠低能的理由」、「長知識了,原來法律是允許從駕駛座以外的座位丟垃圾」、「從後座丟應該也沒事!」、「那爲什麼酒駕、副駕未系安全帶都是罰車主?」、「車子借人開被開單爲什麼要車主負責?」、「交通部是智能有障礙?」

也有過來人解釋此狀況不會開罰,「這好幾年前就知道了」、「現在中華民國法規的確無法檢舉副駕駛丟垃圾」、「曾經被副駕丟出來的寶特瓶砸到,檢舉也是這樣不舉發」、「這漏洞已經很久了,立委都在混!都不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