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確診者到臺南法旨宮問事4人都要開罰
▲屏東枋山病毒確診者,兩度前往臺南佳里法旨宮「問事」,臺南市衛生局認爲宮廟違法防疫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廟方2人及問事的確診者及司機。(記者林雲翻攝)
屏東枋山Delta病毒確診者,曾在6月11日及18日,兩度前往臺南佳里法旨宮「問事」,全臺3級警戒期間,警方查出當時廟內問事現場共有4人,衛生局指出2名廟方人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各裁罰6萬元,確診者及司機各罰6千元,共罰13萬千元。
據瞭解,臺南市政府6月24日公佈該名屏東確診者,在臺南的相關疫調足跡指出,案14409之73歲男子,在6月11日上午9時49分,由案14298計程車司機載往國道三號新化休息站北上段,拿芒果給2名友人,隨後在11時到下午1時,以及18日上午9時到11時前往臺南佳里區法旨宮「問事」,該案臺南市衛生局匡列接觸的2名友人及2名廟方人員,但衛生局之前採檢4人都是陰性,所以要求居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惟後來發現確診者與Delta病毒相關,市府已依照中央規定,提高防疫規格將4人都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檢查與Delta病毒株是否有關。
據瞭解,法旨宮並未立案,在三級防疫警戒期間,沒有對外開放供信衆入內參拜,臺南市佳里分局警方調查該廟問事時,現場廟內人員共有4人,並未超過室內5人之羣聚規定,臺南市警佳里分局巳開立稽查紀錄表及相關事證送衞生局裁罰,佳里分局指出,經查有問事之事實。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出,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現場有2名廟方人員及確診者及司機共4人,除廟方本身,針對進去進行問事的人員也會相對應的開罰,不同的金額。臺南市衛生局則表示,依規定3級警戒規定營業場所需停止營業,認爲法旨宮違反3級防疫警戒的規定,認爲佳里法旨宮6月12日及6月18日各違反「宗教場所停止辦理祈福、拜神活動,停止開放民衆進入」規定,2人分別裁罰6萬元,合計12萬元罰緩。確診者及司機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未配合防疫措施,各裁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