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遭女同學環抱誤以為有好感 伸鹹豬手猥褻要賠23萬

北部某餐飲學校陳姓男學生對同班女同學小婷(化名)有好感,陳男騎機車載小婷看夜景時,被她以胸貼背抱住,誤以爲小婷也喜歡自己,當晚就對她揉胸、摸臀試探,結果被小婷怒告強制猥褻並求償92萬元,新竹地院民事庭判賠23萬元。

小婷控訴,她與陳男爲同班同學,和另名同班同學於北市租屋同住。前年6月4日凌晨因天氣炎熱,陳男見同住同學不在,加上她房間的冷氣機故障,建議她睡在客廳,於是她就在客廳開冷氣於沙發上入睡,沒想到陳男竟將手伸進她衣褲內抓揉胸部及臀部,她因恐懼裝睡,並將身體蜷縮起來抵抗,但仍遭陳男用力掰開,繼續猥褻。

小婷指出,事後因身心嚴重受創而需接受心理諮商,並需憑藉服用藥物才能控制情緒及幫助入睡,本事件對年輕單純的她而言,無論在生活、身心健康、人際關係、兩性互動以及人生態度上,均已造成重大傷害。而其身體、健康、貞操受有損害,因此向陳男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等共92萬元。

陳男反駁,當天凌晨2人一同騎機車至北投看夜景,且途中小婷於機車後座以雙手環抱,亦將胸部緊貼在他後背上,小婷準備入睡時,走至長型沙發處坐在他旁邊,將頭部放在他腿上繼續看書,他因而認爲小婷似乎對他有好感。

陳男說,爲了試探小婷是否有意進一步發展,先以手先輕觸她臉部及身體,見雙眼仍閉上並無任何拒絕之意後,再以觸碰胸部方式試探,事後知悉小婷應無與其發生親密關係之意,旋即罷手回房。

法官調查,警方在小婷內褲中檢測出陳男的DNA,顯見陳男並非只摸胸部,猥褻部位還包括臀部,且行爲應長達數十分鐘。

法官認爲,小婷年紀尚輕,心智未臻成熟,陳男所爲實足以影響小婷將來人格健全發展,容易對人際交往產生不信任感,所受心靈創傷顯然深遠。陳男乘機猥褻、強制猥褻行爲,經少年法庭調查後裁定予以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民事部分,法官最終判陳男需賠償小婷23萬元。

北部某餐飲學校陳姓男學生對同班女同學小婷(化名)有好感,陳男騎機車載小婷看夜景時,被她以胸貼背抱住,誤以爲小婷也喜歡自己,當晚就對她揉胸、摸臀試探。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