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死前坦承:跟你好友同居6年!綠帽夫寄23封信「色老闆收」慘了
妻死前坦承:跟你好友同居6年!綠帽夫寄23封信「色老闆收」慘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人妻與丈夫的好友小雨(化名)發生婚外情,並離家與對方同居6年,去世前向曾姓丈夫坦承2人姦情,氣到曾男連寄23封信到小雨經營的店面,並在信封上寫下「色老闆小雨收」,遭對方報警提告;法官依犯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曾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曾男因不滿小雨(化名)與其妻子有感情糾葛,去年1月28日起迄同年4月11日止,將「誘拐朋友妻離家出走同居多年出來面對」等文字書寫於信封上寄件人處,收件人則寫明「色老闆小雨收」,將該等信件投遞接續寄出共計23次,使處理信件之郵務人員、代收信件之人員等不特定多數人均得共見共聞,足以毀損小雨之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遭到小雨報警提告。
曾男到案後,否認有誹謗之犯行,辯稱:自己寫的是事實,「小雨以前跟我是好友,後來誘我老婆離家與他同居6年,我老婆死之前有承認2人同居一事」。
法官審酌曾男因認小雨與妻子外遇,而刻意將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之文字寫在信封上,接續寄送給小雨,以此方式指摘、傳述足以貶損小雨名譽及社會評價之事,欠缺尊重他人名譽權之觀念,其行爲自非可取;考量其於審理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迄未獲小雨諒解,並審酌其犯罪動機、手段、所生之危害等一切情狀,依犯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曾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