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詐領亡夫千萬遺產 婆婆抓包提告!下場出爐
陳女偷偷領走亡夫近千萬現金遺產,遭婆婆抓報提告,吐出一半犯罪所得。(邱立雅攝)
陳女因先生過世,竟未經全體繼承人之同意或授權,擅自領走亡夫遺產達908萬臺幣及2萬人民幣,婆婆發現後提告,新竹地院依僞造私文書罪、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等罪嫌,共判處有期徒刑1年,因已與婆婆和解並賠償30萬,緩刑3年。
陳女明知先生於2022年初死亡,亡夫遺產應由全體繼承人所公同共有,名下金融機構帳戶內存款,也需要全體繼承人填具申請書等方式才能提領,但陳女竟未經過婆婆同意或授權,持存摺印鑑到金融機構,僞造取款憑條,隱瞞先生已身故,提領860萬元現金。
陳女接着還用亡夫的金融卡,3天10次到ATM提領共26萬元,以及利用網銀把亡夫存款22萬以及人民幣2萬元,轉帳到自己戶頭。前後領走亡夫遺產超過900萬元,被婆婆發現後提告。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陳女明知先生已死亡,卻未取得婆婆同意授權,擅自提領、轉帳亡夫帳戶內存款,損害金融機構及婆婆權益,所爲誠屬不應該。不過陳女被告犯後坦承犯罪,並與婆婆調解成立,且已依調解筆錄內容履行完畢,婆婆具狀同意不再追究,依犯行使僞造私文書罪、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變更紀錄取財罪,共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
判決指出,陳女犯罪所得共爲新臺幣878萬元、人民幣2萬元,陳女與婆婆已成立調解,議定另給付30萬元,且由雙方平均繼承遺產,可認被告本案犯罪所得之半數,即新臺幣439萬元、人民幣1萬元已實際合法發還告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