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嗜錢如命,丈夫花錢必須打欠條,丈夫提出離婚,妻子瞬間崩潰
“這段時間我真是心力憔悴,我怎麼也想不通,爲什麼自己的婚姻如此的失敗,都拜我老公所賜,沒想到我對他那麼好,他竟然提出跟我離婚”。
37歲的魏曉彤訴說自己最近非常的苦惱,最愛的丈夫竟然提出了跟她離婚,這讓她無法理解與接受,自己是要身材有身材,要氣質有氣質,還能滿足丈夫的各種需求,她想不明白爲何丈夫竟然跟她提出離婚的要求。
謝曉彤和丈夫是二婚的家庭,她帶着一個女兒,丈夫帶着一個兒子,如今他們已經結婚兩年,當初結婚買房子的時候,首付大部分由謝曉彤支付,沒想到剛結婚才兩年丈夫就突然提出了離婚。
原來是丈夫想着要把兒子的戶口給遷過來,這樣的要求曉彤是十分不願意,曉彤說道:如果丈夫非要把兒子的戶口落在這個家裡,必須要把還清房貸的一半全都拿出來,錢不是問題,我知道他沒錢,我可以借給他。
曉彤說兩個人屬於重組的家庭,在經濟方面難免會發生糾紛,所以在婚前就簽訂了一份合資消費協議書,其中約定了四條:
第一;日常生活中的柴米油鹽消費參照本市家庭中等消費水平,每人每月各拿出2000元用於合資生活開銷,剩餘部分存入家庭合資基金,如有超額則由雙方平攤付款。
第二;家庭購置大件物品採取先期合資的辦法,多餘或者超額部分按照第一條執行。
第三;遇到人際關係的消費,如果是女方的關係,男方也同樣有合資的義務,比例上可減少投入,反之則亦然。
第四;雙方名下共同擁有的固定資產,未經對方允許不得擅自把子女或者他人名字加入。
丈夫提出的要求違反了婚前協議的第四條,結婚兩年來都是嚴格按照協議執行,只要是丈夫沒錢就必須要跟她打借條。
“我們結婚到現在只要是牽扯到錢的問題,我都會主動提出,你沒錢我可以先墊付,買房子我付了5萬,他兒子要買空調、MP3和遊戲機還有他媽出國旅遊的費用,家裡的煤氣水電、裝修房子和壓歲錢,這都是借條,他每次說沒錢我都是主動幫他墊付的,我覺得一個女人做到這個份上沒話說了”。
因爲自己經營着一家公司,所以她一直有記賬的習慣,把每筆賬都算清楚也是爲了這個家庭和睦,兩年來丈夫打的借條大到房子小到吃喝拉撒總計67600元,她覺得作爲一個妻子能做到這樣已經是夠好了,可是丈夫還嫌棄自己不好竟然提出了離婚的要求。
當初結婚的時候,是誰提出要簽訂這麼一份合資消費協議的呢?
“現在想來當初也是被感情衝昏了頭腦,當時以爲這是妻子的節儉,但是我並不知道節儉和吝嗇之間有什麼樣的區別,現在我算是知道了,她這就是極度的吝嗇,在她的心裡只有錢和她的孩子,我還有兒子和我媽都是外人,我幫着她打工,他是黃世仁,我是楊白勞,”我是個男人,我需要尊嚴和愛,我在你面前已經很忍受了”……
丈夫嶽明憤怒地訴說着妻子的作爲,當初之所以簽下這個協議也是爲了能夠留住妻子,現在這已經成爲夫妻之間嚴重的阻礙,他怎麼也不會想到夫妻竟然會是這樣的相處方式,嶽明心裡感覺自己在妻子面前早就沒有了任何尊嚴。
“我當初想把孩子的戶口遷過來無非就是想讓兒子上個好學,她這樣說已經無所謂,從小事到大事只要是涉及到錢的問題,那一定就是我沒有能力付她就說是幫我付了以後,我就必須要打一個借條,這樣的情況我實在難以承受”。
他認爲當初簽訂協議只是一種形式,沒想到結婚之後卻成爲了兩個人之間的障礙,只要是涉及錢的問題就是他沒有能力支付,在一次吃飯的中間,妻子突然說本月飯錢花費3000元,讓他拿出1500,當他拿不出來的時候,妻子就會十分貼心地說沒錢不要緊我可以墊付,只要你給我打個借條就好,妻子這樣的做法讓他無法理解。
曉彤此時說道:借條是協議上之前我們說好的,你現在反悔了,那你當初是怎麼想的,我就覺得很奇怪,每一件事都是合情合理按照婚前協議條款進行的,難道不嗎?嶽明感覺這一切只是形式而已,沒想到妻子卻是如此一個嗜錢如命的女人。
曉彤表示結婚買房的時候丈夫第一次給她打了欠條,首付60萬的房子丈夫只能拿出五萬,其餘都是自己一個人出的,這樣一個吝嗇的女人怎麼捨得拿出這麼多錢呢?
“我老公是個厚道的男人,有過不幸的婚史,他的前妻因爲癌症去世,當時爲了挽救他前妻的命把家裡所有的錢都搭了進去,跟我結婚的時候一無所有,我覺得這樣的男人是可信的,他也是十分注重感情,我需要這樣的安全感,需要這樣一個好男人來安慰我,之所以簽訂婚前協議是我自己保護的一種正當權益,我覺得自己並沒有錯”。
即使是讓丈夫打了欠條,也從來沒有催促過他還錢,那麼丈夫嶽明有沒有給妻子還過錢呢?
“還過,我把欠條給了他”,“我承認還她的錢是從朋友處借的,因爲我覺得欠朋友的錢沒有思想負擔,欠她的錢就像一座山壓着我,夫妻之間應該是平等和諧相處,很多時候我很難再做下去,我在母親面前不像個兒子,我在兒子面前不算個爸爸,我在她的面前也不算是個男人,我承認自己沒錢沒知識,更沒有什麼前途,當初你選擇我就應該清楚這一點”。
曉彤說道:我哪裡對你媽不好了,你說要買三室的房子錢不夠,媽媽要過來住買個四室,我對你兒子不好嗎?我一直把他當親兒子看待,自從他第一天叫我媽媽,我就把他看得跟我女兒一樣重要。
“其實我覺得我們的問題並不是房子的問題,點點滴滴的事情讓我在你面前已經很忍受了……”,丈夫嶽明委屈地說道。
此時嶽明更是爆出了一件讓人震驚的事情,“上次我不是要跟你借1萬塊錢嗎,是因爲我媽患上了膽結石痛苦的死去活來,醫院要1萬塊的預付款,你說錢可以給我,但是必須要先打欠條,我媽都疼的快要死了還打什麼欠條呀,你十分清楚我去跟你要錢從來不是因爲我個人的事情,還都不是爲了這個家”。
“當時你沒有跟我說的這麼嚴重,只是跟我說你媽膽結石需要一萬塊錢定金,我什麼都沒想就拿着借條過去了,我想的是膽結石檢查一下做個手術就完事了,到現在我才知道當初有那麼嚴重,後來的兩萬塊錢我不是都拿出來了嗎”。
妻子認爲自己已經做的很好了,丈夫竟然還如此指責自己,出院之後要請人照顧母親,當時請的護工不好,都是自己在給母親擦身子做飯,身爲一個兒媳出錢出力能做的都做了,可丈夫卻還是如此的不知足。
嶽明反駁道:住院的時候大概還欠醫院兩萬,在醫生護士衆目睽睽之下,你卻說錢可以給我,但是必須先要給我打欠條,欠條哪裡不能打呀,非要讓我在醫院打嗎?你要知道我媽還躺在病牀上等着出院,是不是我要跪下跟你說交錢出院你才肯把錢給我呀。
在妻子心裡有了字據心裡才感覺到踏實,丈夫給妻子打了那麼多的欠條,如果嶽明現在提出不還這些錢,妻子會是怎樣的想法呢?
“我從來沒有問他要過,那個借條只是我覺得自己心裡的一個安慰,我心裡感覺到踏實,如果男人不要你了還談什麼感情”。
“我不會欠你一分,欠條上的錢一定會償還給你”。
既然選擇對方,就應該相互信任,如同夫妻之間用借條來維持生活的話,這樣的婚姻遲早會走向破裂……
大家怎麼看待這位妻子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