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外遇、丈夫買春「各玩各的」 互相提告兩人下場曝光

高雄一對陳姓夫妻感情不睦,先生指控妻子與多人外遇還同居,怒告求償200萬元。妻子則反控先生在外買春,提告求償60萬元。一審判陳男和陳妻須賠償對方30萬元、15萬元,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原審判決並無不妥,駁回上訴。(本報資料照)

高雄一對陳姓夫妻感情不睦,先生指控妻子與多人外遇還同居,怒告求償200萬元。妻子則反控先生在外買春,提告求償60萬元。一審判陳男和陳妻須賠償對方30萬元、15萬元,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原審判決並無不妥,駁回上訴。

陳男和太太結婚10多年,育有2名小孩,2016年陳男懷疑太太出軌,還刻意帶着孩子回孃家住,2021年透過跟監偷拍,抓到妻子和不明男子同遊花東還住宿,提告求償200萬元。

陳妻否認外遇,強調她是因工作與客戶有商業上的互動,從未有逾矩行爲,也沒有跟其他男性同居、出遊同宿。陳男跟蹤偷拍她,已侵害她的隱私,偷拍的影像沒有證據能力。陳妻當庭爆料,陳男曾與年輕女子性交易,她也要提告,求償60萬元。

一審橋頭地院審酌兩造提出的證據,認定陳妻和不明男子確實有牽手等親暱舉動,但並未同宿發生性關係,且該名男子應不知道陳妻有家室,最後判陳妻要賠償陳男15萬元,不明男子免賠。

陳男則堅稱沒有嫖妓,不過法官發現陳男友人曾在2021年2月24日傳送暱稱爲「樂樂」的女子網頁截圖,截圖中樂樂身穿情趣服裝,還標出身高、體重、罩杯、服務時間、地點,基本服務項目包含殘廢澡、按摩、小親親、水中簫,就連收費方案也有明確標註。

陳男友人還問他「之前找多少」,他回答「22」、「現在有嗎」、「可衝嗎?哈哈」,友人追問「你要幾分」,他再答「50」、「纔夠」。法官認爲,從雙方的對話可知,陳男確實曾透過友人協助嫖妓,判他應賠償陳妻30萬元。

陳姓夫妻2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爲,原審判決並無不妥,駁回兩方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