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麪店夫妻檔各玩各的 背叛婚姻2人都付出代價

涼麪店夫妻檔各玩各的,背叛婚姻2人都付出代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對夫妻阿德(化名)與小美(化名)一起經營涼麪店,小美卻在網路認識小偉(化名)後發展出婚外情,最後導致婚姻破裂,小美甚至搬出去與小偉同居,阿德因此提告求償200萬,法院審理後認被告2人因賠償10萬元。另小美也指控阿德與女店員小萱(化名)稿曖昧,甚至對她動手掐脖子及毆打,各求償50萬,法院判阿德須賠小美5萬。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民國103年12月30日結婚登記迄今,共同經營涼麪店,育有一未成年子女,原本婚姻幸福美滿,詎於民國112年4月起,小美於網路結識小偉後,常接到手機電話或訊息後神神秘秘急於掛上,阿德發現小偉有傳送「我愛妳」等露骨曖昧訊息至小美之手機,小美又趁阿德熟睡後深夜外出徹夜未歸。

阿德爲挽回婚姻,曾多次警告小偉勿破壞和諧家庭幸福,詎料小偉非但不聽,反而到涼麪店找小美出遊,有親暱自拍、擁抱、牽手、親吻、穿着情侶裝等行徑,甚至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小美又不顧多年夫妻情誼與家人勸阻,竟於112年6月起搬出並與小偉同居。阿德爲此痛苦不已,家庭面臨破碎、一度無法經營麪店,在精神上之損害甚爲嚴重。請求被告2人應連帶給付阿德200萬元。

另外小美也主張:阿德與其店鋪內女性員工小萱交往,整日公然出雙入對,並在店內卿卿我我,遭客人在GOOGLE評論留言反應。該女子更與阿德父母熟識,甚至與阿德外宿同住。阿德有於112年2月21日、112年5月間,對小美爲保護令認定毆打、掐頸等傷害、恐嚇行爲。請求阿德就上開二行爲,各求償50萬元,共100萬元。

小美與小偉均以:阿德性情容易暴怒,有暴力傾向,不時情緒反覆讓小美無所適從,更數次毆打、譏諷小美,使得兩人漸行漸遠,小美更因而求助精神科。阿德又於未成年子女面前掐傷小美頸部,更曾持刀揮砍小美,乃於112年4月29日親筆寫下切結書,交付小美之母親。

小偉則辯稱,傳送簡訊給小美,系因小美當時處於情緒低潮,有些不好想法。阿德知道被告行爲,曾於112年4月20日,直接向小美表示祝福、宥恕被告2人行爲,詎料阿德背地裡委託徵信社蒐證及跟拍被告2人活動,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向被告獅子大開口,形同對被告設套,與權利濫用無異。

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小偉與小美的行爲已超越正常交往分際,並侵害阿德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裁定小偉與小美需連帶賠償阿德10萬元。另阿德則須對小美賠償精神撫慰金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