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座涉貪污 二審逆轉重判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被控收賄案。新竹地方法院審判無罪。臺灣高等法院今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改判10年徒刑

全案廉政署於民國100年10月間報請竹檢指揮,發動調查,查出詹昭書涉嫌在新竹地檢署任內,利用辦理國土保育案件機會,接受溫泉業者請託擺平糾紛,收受賄賂。

新竹地院審理後,以收賄事證不足爲由,判處詹昭書無罪。但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詹昭書行爲已嚴重戕害檢察官職務聲譽,讓全體檢察官蒙羞

高院審理後,認爲詹昭書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逆轉改判刑10年、褫奪公權6年,並追繳犯罪所得新臺幣73萬多元,還可上訴。1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