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懲處出爐!北市消防局副局長畢幼明、科長記過
▲臺北中山區林森錢櫃4月底發生火警。(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錢櫃KTV臺北林森店4月底大火,釀6死悲劇。臺北市政府29日公佈懲處名單,消防局副局長畢幼明、火災預防科科長陳政維各記過一支,火災預防科股長申誡兩支,其他人則是申誡一支。
錢櫃火警後,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口頭請辭,北市政風處進行調查,提出初步懲處名單,包含消防局副局長畢幼明,以及科長、科員等相關承辦人員,建管處部分,則是科長以下受到懲處。
當時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市長柯文哲認爲吳俊鴻督導的確有不周,將記過懲處,因爲督導是兩個局的副局長,事務官最高層級是到副局長,當時所指的即是消防局副局長畢幼明、都發局副局長羅世譽,爲名單中最高層級。名單將移送考績委員會,決定懲處程度。
事隔兩個月後,懲處結果出爐,臺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戴於文表示,消防局副局長畢幼明記過一支、火災預防科科長記過一支,另外,火災預防科股長申誡兩支、火災預防科隊員申誡一支、第三大隊中山中隊隊員申誡一支、第四大隊大同中隊申誡一支;都發局副局長羅世譽、建管處承辦員各申誡一支。
戴於文表示,由於這次的錢櫃大火死傷嚴重,主因是火警的授信系統被關閉,因此消防局人員的相關懲處較重:市長柯文哲認爲長官肩負督導責任,懲處較重是應當的,對於懲處結果,尊重考績委員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