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啦啦隊國手行竊失風狠殺女房東 終局判決出爐

前啦啦隊國手偷竊失風,拿枕頭悶死馮姓房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報資料照片)

曾經擔任啦啦隊國家代表隊的劉姓男子,前年因偷竊失風,將馮姓女房東勒頸昏迷後,拿枕頭悶住直到斷氣,最高法院認爲應讓他在長期監禁期間,瞭解其所受處遇及刑罰執行之目的,思考反省自己行爲之過錯,2日駁回上訴,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劉男在2008年起,開始擔任高中及各大學社團啦啦隊教練,按件計酬,2011年間至新加坡擔任啦啦隊教練,期間曾至新加坡、馬來西亞或中國大陸等各地辦演習及擔任講師,2016年8月間返臺擔任各級學校啦啦隊巡迴教練,2018年1月至5月間至新加坡帶領新加坡啦啦隊國家隊。

後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啦啦隊表演或教練工作機會,收支開始無法平衡,劉男偶至母親所經營成衣廠協助,無固定薪資。2020年到2021年,他面臨經濟拮据狀況,曾四處向親友借貸,財務狀況混亂。

2021年11月21日下午1時許,劉向馮姓女房東承租位在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某處5樓,他因積欠親友鉅額債務、經濟拮据,11月26日凌晨侵入馮的屋內,竊取馮的現金2000元、手錶1支及耳環1副,馮女察覺有異驚醒,大喊質問侵入者身分。

劉見馮作勢喊叫,爲脫免逮捕,立即上前以手用力摀住她嘴部,她趁機大叫「有小偷」且試圖逃跑,劉以徒手勒頸方式,使馮不得抗拒,又拿枕頭持續悶摀仰躺在地之馮的臉部,致她因呼吸道阻塞而窒息死亡後始鬆手。

臺灣高等法院考量劉男的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認對他所爲本案犯行,應量處無期徒刑,以使其在監獄中長期隔離並施以教化,且無得減刑之原因存在,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他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