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房東常攜大量現金 泰國移工強盜殺人 終局判決出爐
臺灣房東常攜大量現金,泰國移工強盜殺人,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示意圖, 達志影像)
泰國籍移工力瓦在去年8月間,因覬覦張姓房東隨身常攜帶大量現金、身帶金項鍊等財物,以棒擊、電線及徒手勒頸方式,殺死張男後搶走現金6萬元、金項鍊等財物,最高法院考量他坦承犯行,依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定讞。
泰國籍人士力瓦積欠張姓被害人債務,去年8月8日晚上11點前往張的住處與其討論債務,期間對張穿戴之金飾等物及皮包內財物有所貪圖,竟以現場木棍毆打張的頭部、身體及電線纏繞其頸部,並將其捆綁在椅子。
力瓦見張男仍持續蠕動身體,徒手掐捏張的頸部,並確保其無法抗拒,進而趁此取得張的金項鍊、墜飾、金手鍊、金戒指、金耳墜、鑽戒指、現金新臺幣6萬元,而張因力瓦徒手掐頸致呼吸功能受阻窒息死亡。
事後,力瓦將金項鍊等物變賣得款5萬元及新的金項鍊1條,並將贓款3萬元及新的金項鍊1條交與不知情女友保管,其餘金飾等物則由力瓦自行保管,並將餘款均花用殆盡。
一審及二審考量力瓦強盜殺人情節嚴重,但是基於不確定殺人之故意,事後配合起獲盜贓,坦承交代整個事發過程,尚無無法教化改善之絕對反社會性,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他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