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陸潛艇長投奔自由 庭訊交手繪情報

阮芳勇6月9日自大陸福建偷渡來臺,他面對媒體詢問,聲稱不後悔來臺。(本報資料照片)

大陸前海軍潛艇艇長阮芳勇,今年6月自福建駕駛「鴻津號」快艇橫渡臺灣海峽,直奔淡水河渡船頭碼頭上岸,被依未經許可入國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10日進行言詞辯論,阮芳勇重申來臺就是要投奔自由,也知道臺灣法律沒有政治庇護,想留下來有困難,但相信民主自由的世界一定容得下他,同時當庭呈上手繪的「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報」,請求承審合議庭3位法官轉交國安局。審判長最後諭知全案辯論終結,9月18日下午2點半宣判。

60歲阮男,針對檢方起訴可判刑5年以下的《入出國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全部認罪,只有對交通船的魏姓船長、黃姓船員證詞有補充意見。阮告訴合議庭,有清楚告知來自大陸,希望幫忙報警,但船員並未清楚說明他要自首。當下移動船隻,並不是要逃跑,是重新調整角度,將船隻停靠碼頭,他也站在船上一動也不動,等候警察到場;如果要逃跑,也不會選在碼頭登陸,希望法官考量他自首,從輕量刑。

審判長詢問當時海上情況,阮詳述自己花了3萬6000元購買快艇、弦外機;帆布、礦泉水、燃油都是他另外購買。6月8日晚間從福建省寧德市三都漁港出發,朝向西南方向,沿途躲在養殖船內,緩慢行駛,避免被大陸雷達發現;萬一無法穿越臺灣海峽,備用方案就是在東引登陸,不過隔天早上9時許就看到臺灣,立即加速行駛,他強調,目的就是要讓我方海巡人員從雷達發現異狀,在海上就把他攔下,他要在被捕後自首。

阮男聲稱自己曾在潛艇服役,最後擔任戰鬥艦艇,以艇長身分退伍,非常瞭解海峽的狀況。昨日開庭他表示,知道臺灣沒有政治庇護,法律上要留下來有困難,因爲社會主義制度不斷帶給人民苦難,他要推翻共產黨政權「相信民主自由世界容得下我」。

阮最後陳述時強調,自己身上帶了人民幣5000多元、日幣6萬多元、港幣280元都是出國旅遊剩下,並沒有要在臺灣使用,「來臺就是爲了要推翻大陸獨裁政權」,因此羈押在看守所內繪製了大陸「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資」,希望法官能夠幫忙轉交給國安局後,當庭與答辯書一起轉交給審判長,但因情資與本案無關,蒞庭論告檢察官並未瞭解內容,通譯收下後直接交給審判長;審判長最後諭知18日下午宣判,阮表明不到庭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