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士院法官猥褻女同事 歷任6院長遭告發包庇
蔡明宏。(資料照)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前年11月開車載女法官上陽明山,途中故意迷路,在車上性騷擾女法官,又被查出多年前,擔任行政庭長職務時,猥褻女書記官,案經檢方起訴。另外還有3名被害人,士林地檢署仍在偵辦中,又接獲民衆告發,時任司法院院長、士林地院院長涉嫌包庇,檢方證實卻有接獲民衆告發,目前列案由爲「不詳」,已籤分「他」字案偵辦。
士林地檢署表示,接獲民衆告發案件,對象包括司法院前院長賴英照、謝在全、賴浩敏,士林地院三任院長陳宗鎮、吳水木、吳景源,涉犯案由不詳,現已根據告發內容,籤分他字案,並交由檢察官後續調查。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蔡明宏2022年11月以討論工作爲由,開車載一名小他30多歲的女法官到陽明山,蔡途中謊稱迷路,打着按摩的名義,以手碰觸女法官大腿內側以及私密處,被控性騷擾,另外被查出2007年,蔡明宏以同樣手法,性騷擾一名女書記官,並將頭埋在女書記官雙腿,稱「再5分鐘就好」,全案去年12月起訴,另有3名被害人,由檢察官調查當中。
蔡仍爲士林地院對他存有偏見,聲請移轉管轄到臺北地院,但仍有民衆看不慣他的藉由自己法官身分,對周遭女性伸出狼爪,同時認爲法院院長疑爲了息事寧人,刻意隱匿他的罪行,故意不處理,導致案件被害人不斷累積,告發時任司法院院長、士林地院院長。
司法官訓練所第26期結業的蔡明宏,現已遭停職,搬離原本居住的法院宿舍,曾任審判長、行政庭長,2007年性騷女書記官後,卸下行政庭長職務,直至2021年載女法官上陽明山,負責國民法官第一庭的庭長,歷次模擬法庭,代表職業法官向國民法官說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