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包庇豆乾厝遭判6年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新北市警局偵查佐塗國華被控從2006年起連續2年,以插乾股名義,收受三重豆乾厝私娼業者賄款,並趁警方安排臨檢查緝私娼寮勤務時,向業者通風報信,高院依貪污罪將他判刑6年,但最高法院認爲事實有待釐清,撤銷發回更審。